<< 民数记 30:1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记 5:1
    “如果有人犯罪:他听见发誓的声音(“发誓的声音”或译:“传召作证的声音”,或“发咒语的声音”);他本是证人,却不肯把看见或知道的说出来,他就要担当自己的罪责。
  • 民数记 30:5
    但是她父亲听见的时候,如果阻止她,她所许的愿和所说约束自己的话,就都为无效;耶和华也必赦免她,因为她父亲阻止她。
  • 民数记 30:12
    但是她丈夫听见的时候,如果把这两样都废了,妇人口中所说一切关于许愿的话和约束自己的话,都必无效;她丈夫已经把这两样都废了,耶和华也必赦免她。
  • 加拉太书 3:28
    并不分犹太人或希腊人,作奴仆的或自由人,男的或女的,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体了。
  • 民数记 30:8
    但是她丈夫听见的时候,如果阻止她,就算废了她所许的愿和她嘴里所说约束自己的冒失话;耶和华也必赦免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