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數記 30:1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5:1
    「如果有人當庭作證,卻不肯把自己所知所見的說出來,就是犯罪,要擔負罪責。
  • 民數記 30:5
    倘若她父親得知後加以反對,她的諾言就無效。耶和華必不追究她,因為她父親反對。
  • 民數記 30:12
    倘若她丈夫得知的當天加以反對,她的諾言就無效。耶和華必不追究她,因為她丈夫反對。
  • 加拉太書 3:28
    從此不再分猶太人和希臘人,自由人和奴隸,男人和女人,因為你們都在基督耶穌裡合而為一了。
  • 民數記 30:8
    倘若她丈夫得知後加以反對,她的諾言就無效,耶和華必不追究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