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數記 26:5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書亞記 14:1
    以色列族在迦南地所得之業、即祭司以利亞撒、嫩之子約書亞、暨以色列支派族長所分者、臚列如左、
  • 約書亞記 11:23
    約書亞循耶和華諭摩西之命、取斯全地、以給以色列人為業、依其支派班列、厥後其地息戰、
  • 詩篇 105:44
    賜以列邦之地、異族勞而備者、承之為業兮、
  • 以西結書 47:22
    掣籤分地與爾、及旅爾中而生子之外人、斯人爾必視如以色列本族、彼必於以色列支派中、與爾共得地為業、
  • 但以理書 7:27
    惟國與權、及天下萬邦之尊顯、必咸畀於至上者之聖民、其國為永久之國、凡秉權者、必服事順從之、
  • 創世記 12:2
    我將使爾成為大邦、錫嘏於爾、丕顯爾名、爾為福源、
  • 啟示錄 21:27
    凡不潔可憎及誑者、決不得入、惟錄於羔之維生書者入焉、
  • 創世記 12:7
    耶和華顯見於亞伯蘭曰、我將以斯土賜爾苗裔、亞伯蘭為顯見之耶和華、築壇於彼、
  • 詩篇 49:14
    彼如羣羊、定其歸於陰府、死亡為其牧者、迨及黎明、正人治之、彼之美麗、銷於陰府、無地以存兮、
  • 馬太福音 5:5
    溫柔者福矣、以其將嗣地也、
  • 啟示錄 5:10
    使之為國、為祭司、歸我上帝、且王於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