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數記 23: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耶利米書 1:9
    耶和華捫我口曰、我以我命詔爾。
  • 申命記 18:18
    我必於其同儕中、挺生先知若爾、我將以我言授於其口、使以我命告眾、
  • 以賽亞書 59:21
    耶和華又曰、我必與斯人立約、我所賦爾之神、傳爾之言、口誦不輟、爰及子孫、歷世弗替、永世靡暨。
  • 民數記 23:16
    耶和華臨格、以言示巴蘭曰、返見巴勒、以此言告之。
  • 以賽亞書 51:16
    我以道傳爾、以手庇爾、我張舒穹蒼、奠定寰宇、謂郇邑之人、乃我赤子、
  • 民數記 22:35
    曰姑與偕往、惟我所諭爾必言之、於是巴蘭偕巴勒使臣往、
  • 民數記 22:20
    是夜上帝臨格、諭巴蘭曰、如其人來招、汝姑偕往、然我所諭汝必遵循。
  • 箴言 16:1
    圖謀事理、則在乎人、聽其祈求、則在耶和華。
  • 箴言 16:9
    謀事在乎人、成事在乎耶和華。
  • 約翰福音 11:51
    此言非由己出、乃是歲為祭司長、預言耶穌將為民死、
  • 路加福音 12:12
    蓋是時、聖神必示爾以所當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