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數記 19: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4:12
    與其全體、攜出營外、至潔清之地、棄灰之所、置於柴、爇以火。○
  • 利未記 4:21
    攜犢營外、爇之以火、與他犢無異、此會眾贖罪之祭也。○
  • 利未記 16:27
    犢與羊之血、既攜入聖所、以為贖罪、其尸必攜出營外、其皮肉遺矢俱爇以火、
  • 民數記 3:4
    拿答亞庇戶在西乃野、燃不聖之火、以獻耶和華、故死於其前、二人無子、以利亞撒、以大馬與父亞倫同為祭司。○
  • 利未記 24:14
    彼興咒詛、曳出營外、使聞之者、按手其上、眾以石擊之。
  • 希伯來書 13:11-13
    昔祭司長、殺牲以贖罪、攜血入聖所、焚牲於營外、耶穌則以己血贖民罪而郭外受苦、吾當遠離營壘、以就耶穌、亦受詬誶如彼焉、
  • 民數記 15:36
    遂攜出營外、以石擊之、遵耶和華諭摩西之命。○
  • 民數記 5:2
    告以色列族云、凡患癩疾、白濁、及捫尸蒙污之人、
  • 利未記 13:45-46
    凡患癩者。必裂衣、露頂掩口、自呼曰、我污矣、我污矣。當其患癩時、誠蒙不潔、必異室獨處、居於營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