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數記 16:4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民數記 25:9
    那時遭瘟疫死的,有二萬四千人。
  • 民數記 16:32-35
    把他們和他們的家眷,並一切屬可拉的人丁、財物,都吞下去。這樣,他們和一切屬他們的,都活活地墜落陰間;地口在他們上頭照舊合閉,他們就從會中滅亡。在他們四圍的以色列眾人聽他們呼號,就都逃跑,說:「恐怕地也把我們吞下去。」又有火從耶和華那裏出來,燒滅了那獻香的二百五十個人。
  • 希伯來書 10:28-29
    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
  • 希伯來書 12:25
    你們總要謹慎,不可棄絕那向你們說話的。因為,那些棄絕在地上警戒他們的尚且不能逃罪,何況我們違背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呢?
  • 希伯來書 2:1-3
    所以,我們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恐怕我們隨流失去。那藉着天使所傳的話既是確定的;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該受的報應。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
  • 歷代志上 21:14
    於是,耶和華降瘟疫與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就死了七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