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數記 15:2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4:2
    宜告以色列族云、如有人誤干我命、為所不當為、則必獻祭、以贖其罪。
  • 利未記 4:22
    如有民長、誤干我命、為所不當為、以取罪戾、
  • 利未記 4:13-14
    如以色列會眾、誤干我命、為所不當為、昔不自明、後乃知過、會眾必獻犢、牽至會幕、以贖其罪。
  • 詩篇 19:12
    人有過失、孰能自知兮、苟愆尤之誤犯、願赦宥之予加兮、
  • 利未記 5:15-17
    如人當獻我之物、偶有差失、致獲罪愆、則必獻我牡綿羊、純潔是務、循聖所權衡、依爾所估之價、以補其過。應獻之物、必盈其數、加五分之一、攜至祭司、容祭司取羊、代為贖罪、得蒙赦宥。如人干我命、為所不當為、雖出無意、亦有過失、自取罪戾、
  • 路加福音 12:48
    不知而作當刑之事者、見扑必少、凡多與之、必多取之、多托之、必多索之、○
  • 利未記 4:27
    如有庶民、誤干我命、為所不當為、以取罪戾、
  • 利未記 5:13
    此數者中、祭司取其一、為人贖罪、得蒙赦宥、祭物之餘、悉歸祭司、若禮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