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數記 15:2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4:2
    爾告以色列人云、主之誡命中、若有人誤犯其一、行所不可行者、則當獻贖罪祭、
  • 利未記 4:22
    若有族長獲罪、誤犯其天主耶和華誡命之一、行所不可行者、遂致陷於罪愆、
  • 利未記 4:13-14
    若以色列會眾、誤犯主誡命之一、行所不可行者、而不自知、遂致陷於罪愆、所犯之罪、後乃覺悟、會眾則當獻牡犢為贖罪祭、牽犢至會幕前、
  • 詩篇 19:12
    誤犯之罪、誰能知之、願主赦我暗中之過、
  • 利未記 5:15-17
    人若誤佔獻主之聖物犯罪、則當依爾所估之銀舍客勒若干、按聖所權衡、購無疵之牡羊、獻於主為贖愆祭、當償所佔之聖物、又加五分之一、授於祭司、祭司用贖愆祭之牡羊、為之贖罪、彼必蒙赦宥、○若有人誤犯主誡命之一、行所不可行者、己不知之、於是有愆、陷於罪中、
  • 路加福音 12:48
    不知而作當撲之事、見撲必少、蓋凡人多予之、必向之多求、多託之、必向之多索、
  • 利未記 4:27
    民中若有人誤犯主誡命之一、行所不可行者、遂致陷於罪愆、
  • 利未記 5:13
    彼於此數端中犯一端、如此、祭司為彼贖罪、必蒙赦宥、所餘之麵、歸於祭司、與素祭無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