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尼希米记 7:4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记 27:2-8
    “你要告诉以色列人,对他们说:如果人许特别的愿,献身给耶和华,就要依照你的估价献身价。你应该这样估价:从二十岁到六十岁的男人,你要按着圣所衡量银子的标准,估价五百五十克银子。如果是女人,你要估价三百四十二克银子。如果是五岁到二十岁,男子的估价是二百二十八克银子,女子是一百一十四克银子。如果是一个月到五岁,男子的估价是五十七克银子,女子是三十四克银子。如果是六十岁以上,男子的估价是一百七十一克银子,女子是一百一十四克银子。那人若是贫穷,不能支付你估定的价,就要把他带到祭司面前,让祭司估定他的价;祭司就按着许愿的人的经济能力,估定他的价。
  • 历代志上 9:2
    那些最先回来,住在自己的地业、自己的城中的,有以色列人、祭司、利未人和作殿役的。
  • 以斯拉记 2:43
    殿役的数目记在下面:西哈的子孙、哈苏巴的子孙、答巴俄的子孙、
  • 约书亚记 9:23-27
    现在你们要受到咒诅,你们中间必不断有人作奴仆,为我神的圣所作劈柴打水的人。”他们回答约书亚,说:“因为你的仆人确实地听见,耶和华你的神曾经吩咐他的仆人摩西,要把这整片土地赐给你们,并且要在你们面前把这地上所有的居民都消灭,因此,我们因你们的缘故,很怕丧命,才行了这事。现在,你看,我们都在你的手里,你看怎样处置我们算为好、算为对,就怎样行吧。”约书亚就这样处置他们,救了他们脱离以色列人的手,以色列人就没有杀他们。在那一天,约书亚指派他们在耶和华选择的地方,为会众和耶和华的祭坛作劈柴打水的人,直到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