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尼希米記 13:2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尼希米記 10:30
    並不將我們的女兒嫁給這地的居民,也不為我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
  • 尼希米記 13:1
    當日,人念摩西的律法書給百姓聽,遇見書上寫着說,亞捫人和摩押人永不可入神的會;
  • 以斯拉記 10:10
    祭司以斯拉站起來,對他們說:「你們有罪了;因你們娶了外邦的女子為妻,增添以色列人的罪惡。
  • 以斯拉記 9:1-2
    這事做完了,眾首領來見我,說:「以色列民和祭司並利未人,沒有離絕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亞捫人、摩押人、埃及人、亞摩利人,仍效法這些國的民,行可憎的事。因他們為自己和兒子娶了這些外邦女子為妻,以致聖潔的種類和這些國的民混雜;而且首領和官長在這事上為罪魁。」
  • 以斯拉記 10:44
    這些人都娶了外邦女子為妻,其中也有生了兒女的。
  • 撒母耳記上 5:1
    非利士人將神的約櫃從以便以謝擡到亞實突。
  • 哥林多後書 6:14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
  • 尼希米記 4:7
    參巴拉、多比雅、阿拉伯人、亞捫人、亞實突人聽見修造耶路撒冷城牆,着手進行堵塞破裂的地方,就甚發怒。
  • 以斯拉記 9:11-12
    就是你藉你僕人眾先知所吩咐的說:『你們要去得為業之地是污穢之地;因列國之民的污穢和可憎的事,叫全地從這邊直到那邊滿了污穢。所以不可將你們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為你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這樣你們就可以強盛,吃這地的美物,並遺留這地給你們的子孫永遠為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