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尼希米記 11:2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以斯拉記 6:8-9
    我又下了諭旨論到你們向這些猶大人的長老為建造上帝這殿應當怎樣行:就是從王的資產中、大河以西那邊的貢物中、將經費充分地撥給這些人,免得工作停頓。他們向天上的上帝獻燔祭所需用的公牛犢、公綿羊、綿羊羔、和麥子、鹽、酒、油、都要按在耶路撒冷的祭司的話天天供給他們,不可懈怠;
  • 歷代志上 9:33
    這些人是歌唱者,是利未人父系的族長,住在殿院的廂房,不作別的事,只顧晝夜專務於工作。
  • 尼希米記 12:47
    當所羅巴伯和尼希米的日子、以色列眾人將歌唱的守門的日日應得的分兒給了他們,又將奉獻物分別起來給利未人;利未人也將奉獻物分別起來給亞倫的子孫。
  • 以斯拉記 7:20-24
    你的上帝殿中其餘所需用的、若落在你責任上須要供給的,你可以從王的庫房裏去供給。『我、我亞達薛西王又下了諭旨給大河以西那邊所有的司庫官,說:那精於天上上帝之律法的經學士、祭司以斯拉、無論向你們要甚麼,你們總要充分周到地備辦:就是銀子到一百擔、麥子到一百歌珥、酒到一百罷特、油到一百罷特,鹽不記明限額。凡天上之上帝所曉諭的、總要為天上之上帝的殿正正確確地備辦,免得上帝的震怒臨到了王和王眾子的國。你們呢、我要使你們知道:要向所有的祭司、利未人、音樂員、守門的、當殿役的、供這上帝之殿使用的、收貢品賦稅、或叫他們服役、那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