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尼希米记 11:2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以斯拉记 6:8-9
    我又降旨,吩咐你们向犹大人的长老为建造神的殿当怎样行,就是从河西的款项中,急速拨取贡银作他们的经费,免得耽误工作。他们与天上的神献燔祭所需用的公牛犊、公绵羊、绵羊羔,并所用的麦子、盐、酒、油,都要照耶路撒冷祭司的话,每日供给他们,不得有误;
  • 历代志上 9:33
    歌唱的有利未人的族长,住在属殿的房屋,昼夜供职,不做别样的工。
  • 尼希米记 12:47
    当所罗巴伯和尼希米的时候,以色列众人将歌唱的、守门的,每日所当得的份供给他们,又给利未人当得的份;利未人又给亚伦的子孙当得的份。
  • 以斯拉记 7:20-24
    你神殿里若再有需用的经费,你可以从王的府库里支取。“我亚达薛西王又降旨与河西的一切库官,说:‘通达天上神律法的文士祭司以斯拉,无论向你们要什么,你们要速速地备办,就是银子直到一百他连得,麦子一百柯珥,酒一百罢特,油一百罢特,盐不计其数,也要给他。凡天上之神所吩咐的,当为天上神的殿详细办理。为何使忿怒临到王和王众子的国呢?我又晓谕你们,至于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守门的,和尼提宁,并在神殿当差的人,不可叫他们进贡,交课,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