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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尼希米記 7:11-13
    巴哈摩押裔、即耶書亞與約押子孫、二千八百十八人、以攔裔、一千二百五十四人、薩土裔、八百四十五人、
  • 尼希米記 7:8
    巴綠裔、二千一百七十二人、
  • 尼希米記 7:15
    賓內裔、六百四十八人、
  • 以斯拉記 2:3-70
    巴綠裔、二千一百七十二人、示法提雅裔、三百七十二人、亞拉裔、七百七十五人、巴哈摩押裔、即耶書亞與約押之子孫、二千八百十二人、以攔裔、一千二百五十四人、薩土裔、九百四十五人、薩改裔、七百六十人、巴尼裔、六百四十二人、比拜裔、六百二十三人、押甲裔、一千二百二十二人、亞多尼干裔、六百六十六人、比革瓦伊裔、二千五十六人、亞丁裔、四百五十四人、亞特裔、即希西家之子孫、九十八人、比賽裔、三百二十三人、約拉裔、一百十二人、哈順裔、二百二十三人、吉罷珥裔、九十五人、伯利恆民、一百二十三人、尼陀法民、五十六人、亞拿突民、一百二十八人、亞斯瑪弗民、四十二人、基列耶琳民、基非拉民、比綠民、共七百四十三人、拉瑪民與迦巴民、共六百二十一人、默瑪民、一百二十二人、伯特利民與艾民、共二百二十三人、尼波民、五十二人、末必民、一百五十六人、以攔亞黑裔、一千二百五十四人、哈琳裔、三百二十人、羅得民、哈第民、阿挪民、共七百二十五人、耶利歌民、三百四十五人、西拿民、三千六百三十人、祭司有耶書亞家、耶大雅裔、九百七十三人、音麥裔、一千五十二人、巴述裔、一千二百四十七人、哈琳裔、一千十七人、利未人有何達威裔、即耶書亞與甲篾之子孫、七十四人、謳歌者、有亞薩裔、一百二十八人、守門者、有沙龍裔、亞特裔、達門裔、亞谷裔、哈底大裔、朔拜裔、共一百三十九人、殿役殿役原文作尼提甯下同有西哈裔、哈蘇巴裔、答巴俄裔、基綠裔、西亞裔、巴頓裔、利巴拿裔、哈迦巴裔、亞谷裔、哈甲裔、薩買裔、哈難裔、吉德裔、迦哈裔、利亞雅裔、利汛裔、尼哥大裔、迦散裔、烏撒裔、巴西亞裔、比賽裔、押拿裔、米烏甯人之裔、尼普斯人之裔、巴卜裔、哈古巴裔、哈忽裔、巴洗律裔、米希大裔、哈沙裔、巴柯裔、西西拉裔、他瑪裔、尼細亞裔、哈提法裔、所羅門奴之子孫、有瑣太裔、瑣斐列裔、比路大裔、雅拉裔、達昆裔、吉德裔、示法提雅裔、哈替裔、玻黑列哈斯巴音裔、亞米裔、凡殿役與所羅門奴之子孫、共三百九十二人、○有自特米拉、特哈薩、基綠、押但、音麥而來者、不能述其宗族譜系、不知其屬以色列族否、即第萊雅裔、多比雅裔、尼哥大裔、共六百五十二人、祭司中有哈巴雅裔、哥斯裔、巴西萊裔、因其先祖娶基列人巴西萊之女為妻、故其裔以巴西萊之名、稱為巴西萊裔、此三家之人、尋其譜系而不得、故視為不潔、不容其為祭司、方伯謂之曰、不可食至聖之物、直至有祭司興、用烏陵與土明決疑、用烏陵與土明決疑或作能問烏陵與土明○會眾共有四萬二千三百六十人、此外有其奴婢七千三百三十七人、中有謳歌之男女二百、有馬七百三十六、騾二百四十五、駝四百三十五、驢六千七百二十、○有數族長、既至耶路撒冷主殿之處、為天主殿樂輸貲財、以復建之、量力輸金六萬一千達利克、達利克金圓名一達利克約銀六兩銀五千彌拿、一彌拿約五十兩為建殿之用、為建殿之用或作納入製造庫又獻祭司之禮服一百襲、於是祭司、利未人、民之一分、謳歌者、守門者、殿役及以色列人眾、各居其故邑、
  • 尼希米記 3:11
    哈琳子瑪基雅、與巴哈摩押子哈述、又修葺一段、並建爐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