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可福音 2:2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出埃及記 20:10
    越至七日、則耶和華、爾上帝之安息日也、是日、爾與子女僕婢牲畜、及遠人主於爾家者、皆勿操作、
  • 以賽亞書 58:13
    安息日我之聖日、如爾以是日為可喜可尊、奉事乎我、不務操作、不耽宴樂、不任己意、不言虛誕、
  • 馬可福音 2:7
    斯人何僭妄若是、上帝而外、誰能赦罪乎、
  • 希伯來書 12:3
    人以橫逆相加、彼忍之、爾當追思、勿怠爾志、勿喪爾膽、
  • 馬太福音 15:2-3
    何爾門徒、犯古人遺傳、食時不盥手乎、曰、爾何因爾遺傳、犯上帝誡乎、
  • 馬可福音 2:16
    士子、𠵽唎㘔人、見耶穌與稅吏罪人共食、語其門徒曰、胡為與稅吏罪人飲食乎、
  • 馬太福音 7:3-5
    且夫兄弟目中有草芥、爾視之、而己目中有粱木、不自覺、何歟、將何以語兄弟曰、爾目草芥、容我為爾去之、而己目中竟有梁木乎、偽善者乎、先去爾目中梁木、方可明見、以去兄弟目中草芥也、○
  • 出埃及記 35:2-3
    汝於六日宜操作、越至七日、以為聖日、奉事耶和華、於焉憩息、是日操作者必死。爾宅第中、是日毋舉火。○
  • 以賽亞書 56:6
    異邦之人、歸誠於我、供我役事、敬愛我耶和華名、若予臣僕、守我安息日而不凟、遵我誓約而不爽、
  • 馬太福音 23:23-24
    偽善之士子、𠵽唎㘔人、其有禍乎、蓋爾於薄荷、八角、馬芹、十輸其一、但律法之尤重者、若義、與仁、與信、爾則遺之、然爾所當行者此也、彼第不可遺耳、爾瞽而相者、蚋則濾之、駝則吞之、
  • 民數記 15:32-36
    以色列族居野時遇人於安息日採薪、遂攜之至摩西亞倫、及會眾前、若何處置、猶未定擬、故囚於獄。耶和華諭摩西曰、其人必殺毋赦、會眾必於營外、擊之以石。遂攜出營外、以石擊之、遵耶和華諭摩西之命。○
  • 以賽亞書 56:2
    遵從斯道、固守弗失、守安息日而弗凟、束手而不作惡、則有福祉。
  • 耶利米書 17:20-27
    告之云、猶大居民、及耶路撒冷人、凡出入是門者、宜聽耶和華之言。耶和華曰、爾當謹恪、安息日勿負荷入耶路撒冷邑門。安息日勿負荷出爾室、亦勿操作、乃以安息日為聖日、遵我所諭爾祖之命、爾祖不遵命、不傾耳以聽、乃強厥項、不聽訓言、不承教誨。耶和華又曰、如爾恪聽予言、於安息日不負荷入此邑門、乃以安息日為聖日、亦不操作、則繼大闢為王、乘車服馬、與厥諸僕、及猶大耶路撒冷居民、俱入邑門、此邑永存。自猶大諸邑、耶路撒冷四周、及便雅憫地、或山岡、或平原、或南方、人將至、攜燔祭禮物、芬芳之品、入我殿宇、揄揚我名。如爾不聽、不以安息日為聖日、仍於安息日負荷入耶路撒冷邑門、則我必火焚邑門、延及宮殿、無人撲滅。
  • 以賽亞書 56:4
    凡受閹之人、守予安息日、從予所悅懌、不爽盟約、我之宅第、必賜彼居處、其名不朽、較子女眾多者為多福。
  • 出埃及記 31:15
    六日間宜操作、越至七日、則安息、是為聖日、以奉事我、凡於安息日操作者殺無赦。
  • 尼希米記 13:15-22
    當時我見猶大國人、於安息日、踐醡運麥、使驢負載、攜酒、葡萄、無花果、日用之物、於安息日、進耶路撒冷、亦見人於是日鬻食物、我責之、有推羅人居耶路撒冷、攜魚及日用之物、安息日、鬻於猶大族。我責猶大世職曰、爾奚犯安息日、多行不義。昔我列祖行是、上帝降災、罰及我身、殲滅斯邑、爾又犯之、貽禍於以色列族、尤有甚焉。我於安息日前夕、命閉邑門、待安息日後則啟、亦使我僕侍於門側、不許人於安息日負載入邑。商賈及市物者、宿於邑外、非止一次。我問之曰、爾奚附邑垣而宿、如再行此、我必執爾、自此以後、安息日彼不復至。我使利未人、潔其身體、防範邑門、恪守安息日、以為聖日、我既行此、望上帝垂念、恆懷矜憫、宥我罪愆。
  • 馬太福音 12:2
    𠵽唎㘔人見曰、爾門徒所為、在安息日非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