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可福音 14:6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24:16
    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處死;全會眾必須用石頭打死他。無論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聖名的時候必被處死。
  • 約翰福音 10:31-33
    猶太人又拿起石頭來要打他。耶穌回應他們:「我做了許多從父那裏來的善事給你們看,你們是為哪一件拿石頭打我呢?」猶太人回答他:「我們不是為了善事拿石頭打你,而是為了你說褻瀆的話;因為你是個人,卻把自己當作神。」
  • 約翰福音 19:7
    猶太人回答他:「我們有律法,按照律法,他是該死的,因為他自以為是神的兒子。」
  • 馬太福音 26:65-66
    大祭司就撕裂衣服,說:「他說了褻瀆的話,我們何必再要證人呢?現在你們已經聽見他這褻瀆的話了。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回答:「他該處死。」
  • 約翰福音 5:18
    為了這緣故,猶太人越發想要殺他,因為他不但犯了安息日,而且稱神為他的父,把自己和神看為同等。
  • 列王紀上 21:9-13
    她在信上寫着說:「你們當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百姓的高位上,又叫兩個無賴坐在拿伯對面,作證告他說:『你詛咒了神和王。』然後把他拉出去用石頭打死。」那些與拿伯同城居住的長老和貴族,照耶洗別送給他們的信去做。正如她送的信上所寫,他們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百姓的高位上。有兩個無賴來,坐在拿伯對面。無賴當着百姓作證告他說:「拿伯詛咒神和王了!」眾人就把他拉到城外,用石頭打他,他就死了。
  • 約翰福音 8:58-59
    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我就存在了。」於是他們拿石頭要打他,耶穌卻躲開,走出了聖殿。
  • 路加福音 22:71
    他們說:「我們何必再要見證呢?他親口所說的,我們都親耳聽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