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可福音 13:2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彼得前书 4:17-18
    因为审判从神的家开始,就在这时候了。如果先从我们起头,那不信从神福音的人,结局将要怎样呢?“如果义人仅仅得救,不敬虔和犯罪的人,又会变成怎样呢(“不敬虔和犯罪的人,又会变成怎样呢?”直译作“不敬虔的人和犯罪的人将出现在何处呢?”)?”
  • 雅各书 5:9
    弟兄们,不要彼此抱怨,免得你们受审判。看哪,审判的主已经站在门前了。
  • 希伯来书 10:25-37
    我们不可放弃聚会,好像有些人的习惯一样;却要互相劝勉。你们既然知道那日子临近,就更应该这样。如果我们领受了真理的知识以后,还是故意犯罪,就再没有留下赎罪的祭品了;只好恐惧地等待着审判,和那快要吞灭众仇敌的烈火。如果有人干犯了摩西的律法,凭着两三个证人,他尚且得不到怜悯而死;何况是践踏神的儿子,把那使他成圣的立约的血当作俗物,又侮辱施恩的圣灵的人,你们想想,他不是应该受更严厉的刑罚吗?因为我们知道谁说过:“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又说:“主必定审判他自己的子民。”落在永活的神手里,真是可怕的。你们要回想从前的日子,那时,你们蒙了光照,忍受了许多痛苦的煎熬;有时在众人面前被辱骂,遭患难;有时却成了遭遇同样情形的人的同伴。你们同情那些遭监禁的人;你们的家业被抢夺的时候,又以喜乐的心接受,因为知道自己有更美长存的家业。所以,你们不可丢弃坦然无惧的心,这样的心是带有大赏赐的。你们还需要忍耐,好使你们行完了神的旨意,可以领受所应许的。因为:“还有一点点的时候,那要来的就来,并不迟延。
  • 以西结书 12:25-28
    我耶和华所说的,是我要说的话,我所说的必定成就,不再耽延。叛逆的民族啊!我所说的话必在你们还活着的日子成就。这是主耶和华的宣告。”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人子啊!以色列家说:‘这人所见的异象是关乎许多年日以后的事,他所说的预言是指着遥远的将来。’因此,你要对他们说:‘主耶和华这样说:我所有的话,必没有一句再耽延;我所说的,都必成就。这是主耶和华的宣告。’”
  • 以西结书 7:10-12
    “‘看哪,这日子到了!灾害已经发出,杖已经开花,狂傲已经发芽。强暴兴起,成了惩罚邪恶的杖,他们无一存留,他们的群众都不在了。他们的财富没有了,他们中间也没有尊荣。时候到了,日子近了,买的不必欢喜,卖的不用忧愁;因为烈怒要临到众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