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可福音 11: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23:40
    首日爾必取佳木之果、棗樹之條、喬木之枝、溪旁之柳、欣喜歡忭於我耶和華爾之上帝前、歷至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