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可福音 10:1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太福音 19:9
    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 路加福音 16:18
    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
  • 羅馬書 7:3
    所以丈夫活着,她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
  • 哥林多前書 7:4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 哥林多前書 7:10-11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 馬太福音 5:31-32
    「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她休書。』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 希伯來書 13:4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牀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