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9:1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5:31
    耶穌回答他們:「健康的人用不着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
  • 啟示錄 3:17-18
    你說:我是富足的,已經發了財,一樣都不缺,卻不知道你是困苦、可憐、貧窮、瞎眼、赤身的。我勸你向我買從火中鍛鍊出來的金子,使你富足;又買白衣穿上,使你赤身的羞恥不露出來;又買眼藥抹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見。
  • 耶利米書 33:6
    看哪,我要使這城得以痊癒安舒,我要醫治他們,將豐盛的平安與信實顯明給他們。
  • 路加福音 9:11
    眾人知道了,就跟着他去;耶穌接待他們,對他們講論神國的事,治好那些需要醫治的人。
  • 馬可福音 2:17
    耶穌聽見,就對他們說:「健康的人用不着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不是來召義人,而是召罪人。」
  • 詩篇 147:3
    他醫好傷心的人,包紮他們的傷處。
  • 耶利米書 17:14
    耶和華啊,求你醫治我,我就痊癒,拯救我,我便得救;因你是我所讚美的。
  • 耶利米書 30:17
    我必使你痊癒,醫好你的傷痕,都因人稱你為被趕散的,這是錫安,是無人來探望的!這是耶和華說的。」
  • 羅馬書 7:9-24
    以前沒有律法的時候,我是活的;但是誡命來到,罪活起來,我就死了。那本該叫人活的誡命反而叫我死。因為罪趁着機會,藉着誡命誘惑我,並且藉着誡命殺了我。這樣看來,律法是聖的,誡命也是聖的、義的、善的。那麼,那善的是叫我死嗎?絕對不是!叫我死的是罪。罪藉着那善的叫我死,為要顯出這真是罪,以致罪藉着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我們原知道律法是屬靈的,我卻是屬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反而去做。如果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得承認律法是善的。事實上,這不是我做的,而是住在我裏面的罪做的。我也知道,住在我裏面的,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我所願意的善,我不去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反而去做。如果我去做我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而是住在我裏面的罪做的。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行善的時候,就有惡纏着我。因為,按着我裏面的人,我喜歡神的律,但我看出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內心的律交戰,把我擄去,使我附從那肢體中罪的律。我真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必死的身體呢?
  • 詩篇 41:4
    我曾說:「耶和華啊,求你憐憫我,醫治我,因為我得罪了你。」
  • 詩篇 6:2
    耶和華啊,求你憐憫我,因為我軟弱。耶和華啊,求你醫治我,因為我的骨頭戰抖。
  • 何西阿書 14:4
    我必醫治他們背道的病,甘心愛他們,因為我向他們所發的怒氣已轉消。
  • 路加福音 18:11-13
    法利賽人獨自站着,自言自語地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每週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獻上十分之一。』那稅吏遠遠地站着,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 路加福音 8:43
    有一個女人,患了經血不止的病有十二年,在醫生手裏花盡了一生所有的,但沒有人能治好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