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5: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希伯來書 12:14
    當求與眾和睦、亦求聖潔、蓋非有聖潔、不得見主、
  • 雅各書 3:16-18
    蓋嫉妒紛爭所在、必有亂行及諸惡事、惟由上之智慧、先廉潔、後和平、溫良、柔順、充滿矜恤、多結善果、不偏視、不偽善、善義之果、必被行和平之人以和平而種、
  • 羅馬書 12:18
    若可與眾和、則盡力與之和、
  • 詩篇 120:6
    我與不愛和睦之人同居、為日已久、
  • 加拉太書 5:22
    聖神所結之果、即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慈悲、良善、忠信、
  • 路加福音 6:35
    惟爾愛敵而善待之、借與人而不望償、則爾之賞大、且將為至上者之子、蓋彼施仁於負恩與不善者、
  • 羅馬書 8:14
    蓋凡為天主之神所導者、是為天主之子、
  • 羅馬書 14:17-19
    蓋天主國不在飲食、乃在義與和與聖神所賜之樂也、以此而事基督者、為天主所悅、為世人所善、故我儕當力求和睦、及彼此建德之事、
  • 以弗所書 5:1-2
    爾為天主所愛之子、當效天主、當以愛而行、如基督愛我儕、為我儕舍身、獻己於天主、為馨香之祭、
  • 歌羅西書 3:13
    倘彼此有釁、當相恕相赦、基督已赦爾、爾亦當如是、
  • 雅各書 1:19-20
    所愛之兄弟、因此、爾各人當速於聽、緩於言、遲於怒、蓋人怒則不能成天主之義、
  • 哥林多後書 13:11
    兄弟乎、我更進一言、爾當喜樂、當為全備之人、且受慰、且同心、且和睦、則賜仁愛平康之天主、必偕爾曹、
  • 提摩太後書 2:22-24
    爾當遠幼年之嗜慾、追求義與信與愛、並與清心籲主者求和睦、惟愚魯無學之辯論、爾當避之、因知爭競由是而生、夫主之僕不可爭競、必以慈愛待眾、善於施教、亦當忍耐、
  • 羅馬書 14:1-7
    信未堅者、爾當納之、但勿詰所疑、此人信諸物可食、彼人因信未堅、故惟食蔬、食者勿藐視不食者、不食者、勿擬議食者、蓋天主已納之、爾為誰、敢擬議他人之僕、其立與仆、自有其主在、但彼亦必立、因天主能使之立也、有以為此日勝於彼日、有以為日日皆同、各可視己意為是、守日者為主而守、不守者為主而不守、食者為主而食、因感謝天主、不食者為主而不食、亦感謝天主、我儕無人為己而生、亦無人為己而死、
  • 詩篇 82:6-7
    我曾言爾曹是神、爾曹皆是至上天主之子、究竟爾曹亦與世人一同死亡、與他牧伯一同歸土、
  • 詩篇 122:6-8
    爾曹當為耶路撒冷求平康、耶路撒冷歟、凡愛慕爾者願其得綏安、惟願城中康泰、宮內綏安、緣我之兄弟朋友、我便云願平康常在爾中、
  • 馬太福音 5:45
    如此、則可為爾天父之子、蓋天父使日照善者惡者、降雨於義者不義者、
  • 腓立比書 2:1-3
    若為基督有勸勉、若因愛有慰藉、若共感於神、若有仁慈矜憫、則爾當意見相同、同一愛、同一心、同一念、以充滿我之樂、凡事勿分爭、勿分爭或作勿結黨勿求虛榮、各當謙遜、視他人勝於己、
  • 腓立比書 2:15-16
    則可純潔無疵、為天主之子、無可指摘、在此邪僻詭異詭異或作乖戾之世、可照耀其中、如燭世之光、執守生命之道、使我在基督日、有所可誇、因我所行所勞、非徒然也、
  • 詩篇 34:12
    無論何人、若欲生存、羨慕遐齡、並望享福、
  • 彼得前書 1:14-16
    爾既為順命之子、則毋如昔蒙昩之時、放縱嗜慾、召爾者乃聖、爾當效之、舉動皆聖、蓋經載云、我聖矣、爾亦當聖、
  • 使徒行傳 7:26
    次日復就之、見二人相鬥、勸之和睦、曰、爾乃兄弟何相害、
  • 哥林多後書 5:20
    是以我為基督之使、如天主藉我而勸爾、我代基督、求爾與天主復和、
  • 馬太福音 5:48
    故爾當純全、若爾在天之父純全焉、
  • 歷代志上 12:17
    大衛出迎、謂之曰、爾來意若平善、欲助我、則我願與爾結盟、如欲欺我、將我無辜者付於敵手、願我列祖之天主、鑒察加責、
  • 路加福音 20:36
    亦不能復死、蓋如天使然、既為復活之人、乃為天主之子、
  • 哥林多前書 6:6
    乃兄弟與兄弟相訟、且於不信者前歟、
  • 腓立比書 4:2
    我勸猶俄第亞氏、及循都基氏、同心事主、
  • 以弗所書 4:1
    我為主被囚者勸爾、既蒙召、行事則當與蒙召之恩相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