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5:4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6:32-35
    如果單愛那些愛你們的人,那有甚麼好處呢?罪人也愛那些愛他們的人。如果只善待那些善待你們的人,那有甚麼好處呢?罪人也會這樣行。如果借給人,又指望向人收回,那有甚麼好處呢?罪人也借給罪人,要如數收回。你們要愛仇敵,善待他們;借出去,不要指望償還;這樣你們的賞賜就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神自己也寬待忘恩的和惡人。
  • 彼得前書 2:20-23
    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而能忍耐,有甚麼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而受苦,能忍耐,在神看來,這是有福的。你們就是為此蒙召,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他從來沒有犯過罪,口裡也找不到詭詐。”他被罵的時候不還嘴,受苦的時候也不說恐嚇的話;只把自己交託給那公義的審判者。
  • 馬太福音 9:10-11
    耶穌在屋裡吃飯的時候,有很多稅吏和罪人來與他和門徒一起吃飯。法利賽人看見了,就對他的門徒說:“你們的老師為甚麼跟稅吏和罪人一起吃飯呢?”
  • 馬太福音 6:1
    “你們小心,不要在眾人面前行你們的義,讓他們看見;如果這樣,就得不到你們天父的賞賜。
  • 路加福音 19:2
    有一個人名叫撒該,是稅吏長,又很富有。
  • 馬太福音 11:19
    人子來了,又吃又喝,人卻說:‘你看,這人貪食好酒,與稅吏和罪人為友。’但智慧藉著它所作的,就證實是公義的了。”
  • 馬太福音 18:17
    如果他再不聽,就告訴教會;如果連教會他也不聽,就把他看作教外人和稅吏吧。
  • 路加福音 18:13
    稅吏卻遠遠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可憐我這個罪人!’
  • 路加福音 15:1
    眾稅吏和罪人,都接近耶穌,要聽他講道。
  • 路加福音 19:7
    眾人看見就紛紛議論說:“他竟到罪人家裡去住宿!”
  • 馬太福音 21:31-32
    這兩個兒子,哪一個聽父親的話呢?”他們說:“大兒子。”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稅吏和娼妓比你們先進神的國。約翰來到你們那裡,指示你們行義路﹙或譯:“約翰在義路中,來到你們這裡”。﹚,你們不信他;稅吏和娼妓卻信了他。你們看見了之後,還是沒有改變心意去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