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5:4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19:18
  • 加拉太書 5:13-14
    今兄弟等已蒙召而獲自由矣惟勿以自由為名、而行其放縱恣肆之實;務望以仁愛之精神、而彼此互相服務也。蓋全部律法、一言以蔽之、曰:「愛鄰如己。」
  • 羅馬書 13:8-10
    故吾人不可有所負於人也;有之、其惟彼此相愛之義務歟!惟愛人者能完成律法也。『毋犯奸淫、毋殺人、毋偷盜、毋妄證、毋貪人之所有、』以及其他誡律、一言以蔽之、亦曰愛人如己而已。苟志於愛人矣、無惡也。此法律之所以成於愛德也。
  • 馬太福音 19:19
    敬爾父母、愛人如己。』
  • 詩篇 139:21-22
    與主為敵。斯讐必報。不共戴天。疾彼無道。
  • 申命記 23:6
  • 雅各書 2:8
    經云:『爾當愛人如己。』爾能守此王法、則庶幾矣。
  • 馬可福音 12:31-34
    次則愛人如己。誡無重於此者。』經生曰:『旨哉夫子之言乎!天主惟一、此外無他。誠能盡心盡知盡力以愛之、又復愛人如己、則勝於一切燔牲祀祭多矣。』耶穌見其言具智慧、曰:『天主之國、距爾匪遙。』自此更無人敢加質難焉。
  • 路加福音 10:27-29
    曰『爾當盡爾之心、盡爾之情、盡爾之力、盡爾之知、以愛天主、並愛鄰如己。』主曰:『善哉對!但遵此行、爾則生矣!』經生又強辯曰:『誰為吾鄰?』
  • 馬太福音 22:39-40
    其次即「愛人如己」是已。此二誡者、實為所有律法及先知書之綱領也。』
  • 詩篇 41:10
    斯何人哉。素所親暱。曾食我粟。醉酒飽德。竟亦懷貳。落井投石。
  • 出埃及記 17:14-16
  • 馬太福音 5:21
    爾已聞誡古人之言曰:「毋殺人、殺人者受判。」
  • 申命記 2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