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太福音 5:3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记 24:19-20
    人若使他邻舍的身体有残疾,他怎样行,也要照样向他行: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怎样叫人的身体有残疾,也要照样向他行。
  • 申命记 19:21
    你眼不可顾惜,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 出埃及记 21:22-27
    “人若彼此争斗,伤害有孕的妇人,甚至坠胎,随后却无别害,那伤害她的,总要按妇人的丈夫所要的,照审判官所断的,受罚。若有别害,就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人若打坏了他奴仆或是婢女的一只眼,就要因他的眼放他去得以自由。若打掉了他奴仆或是婢女的一个牙,就要因他的牙放他去得以自由。”
  • 申命记 19:19
    你们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 马太福音 5:27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