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27:3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翰福音 19:18
    在那裏、他們把他釘十字架了。同他在一起的、另有兩個人:這邊一個,那邊一個,耶穌在中間。
  • 以賽亞書 53:12
    故此我必將許多人分給他做業分,他必分得強盛的為擄掠物,因為他將自己傾倒至死;他被數算跟罪犯同列,卻是他擔當了許多人的罪,又為罪犯們代求。
  • 約翰福音 19:31-35
    因這一天是豫備日,為避免身體當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因為那安息日是個大日),猶太人便求彼拉多叫人打斷他們的腿,給取去。就有士兵來了,把頭一個人的腿、和跟他同釘十字架那另一個人的腿、打斷了。來到耶穌那裏,見他已經死了,就沒有打斷他的腿。不過士兵中有一個用槍扎他的肋旁,立刻就有血和水出來。那看見的人作了見證(他的見證是真實:他知道他是說實話),使你們也可以信。
  • 馬可福音 15:27
    他們把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
  • 路加福音 23:39-43
    被懸掛的犯人、有一個毁謗他說:『你不是基督麼?救你自己和我們吧!』那另一個應時責備他說:『你既是受同樣處刑的,你連上帝還不怕麼?我們呢、是按公義受刑罰的,因為我們所受的、正與我們所行的相稱;但這個人呢、並沒有行過橫逆不道的事呀。』就說:『耶穌啊,你進你國的時候、請記得我。』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天你就要同我在樂園裏了。』
  • 馬太福音 27:44
    連跟他同釘十字架的強盜們也一樣地辱罵他。
  • 路加福音 23:32-33
    另有兩個人、是犯人、也被帶去,要跟耶穌一同被殺掉。他們既到了那叫頭蓋骨的地方,就在那裏把耶穌釘十字架,又釘了那兩個犯人,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
  • 路加福音 22:37
    我告訴你們,經上所記「他被算跟不法之人同列」這句話是必須實現在我身上的;其實呢、那關於我的事是正要有個結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