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27:3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詩篇 22:18
    手與足兮洞穿。骨嶙峋兮可數。眾人旁觀兮。舉瞪目而視予。
  • 馬可福音 15:24-32
    遂釘之十字架。分其衣、拈鬮以各取其分。釘時、方已刻、架上懸榜曰:「猶太人之王」。左右釘二盜。
  • 使徒行傳 4:10
    則爾與義塞民當知納匝勒人耶穌基督、即爾曹所釘於十字架者、天主已賜以復活。此人之所以能獲康復而挺立於爾前者、賴耶穌之名也。
  • 路加福音 23:34
    耶穌曰:『父乎、眾不知其所為、祈寬赦之。』
  • 約翰福音 20:20
    言畢伸手顯肋、令視。諸徒見主至忻。
  • 約翰福音 20:27
    繼謂多默曰:『親指探斯穴、親視吾手、親撫吾肋孔!應具信德、莫為狐疑之徒!』
  • 詩篇 22:16
    喉焦如礫兮舌貼齶。身被委棄兮轉溝壑。
  • 約翰福音 19:23-24
    兵士既釘耶穌、取其外衣四分之、各得其一、又取其內衣、內衣無縫、徹上徹下、渾然織成;兵士乃相與曰:『毋裂、且拈鬮以觀孰得。』經云:『分我外服、鬮我內衣。』
  • 約翰福音 20:25
    他徒爰告之曰:『吾儕已曾見主。』而多默應曰:『吾非目睹其手中釘蹟、非吾親探其釘穴、非吾親手撫其肋孔、吾決不輕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