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27:2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使徒行傳 5:28
    說:「我們不是嚴嚴地禁止你們,不可奉這名教導人嗎?看,你們倒把你們的道理充滿了耶路撒冷,想要叫這人的血歸到我們身上!」
  • 約書亞記 2:19
    凡離開你家門往街上去的,他的血必歸到自己頭上,與我們無關;凡在你家裏的,若有人下手害他,他的血就歸到我們頭上。
  • 帖撒羅尼迦前書 2:15-16
    這些猶太人不但殺了主耶穌和先知們,又把我們趕出去。他們令上帝不悅,且與眾人為敵,阻撓我們傳道給外邦人,使他們得救,以致常常惡貫滿盈,但上帝的憤怒終於臨到他們身上。
  • 希伯來書 10:28-30
    任何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個或三個證人,尚且必須處死,不得寬赦,更何況踐踏上帝兒子的人,他們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不潔淨,又褻慢施恩的聖靈的人,你們想,他不該受更嚴厲的懲罰嗎?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
  • 使徒行傳 7:52
    先知中有哪一個不是受你們祖宗的迫害呢?他們把預先宣告那義者要來的人殺了。如今你們成了那義者的出賣者和兇手了。
  • 馬太福音 23:30-37
    說:『若是我們在先祖的時代,必不和他們一同流先知的血。』這樣,你們就證明自己是殺害先知的人的子孫了。你們去充滿你們祖宗的惡貫吧!你們這些蛇啊,毒蛇的孽種啊,怎能逃脫地獄的懲罰呢?所以,我差遣先知、智慧人和文士到你們這裏來,有的你們要殺害,要釘十字架;有的你們要在會堂裏鞭打,從這城追逼到那城,如此,地上所有義人流的血都歸到你們身上,從義人亞伯的血起,直到你們在聖所和祭壇中間所殺的巴拉加的兒子撒迦利亞的血為止。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一切的罪都要歸到這世代了。」「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裏來的人。我多少次想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但是你們不願意。
  • 列王紀上 2:32
    耶和華必使約押的血歸到他自己頭上,因為他擊殺兩個比他又公義又良善的人,就是尼珥的兒子以色列的元帥押尼珥和益帖的兒子猶大的元帥亞瑪撒,用刀殺了他們,我父親大衛卻不知道。
  • 申命記 19:10
    免得無辜人的血流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為業的地中間,血就歸到你身上了。
  • 民數記 35:33
    這樣,你們就不會污穢所住之地,因為血能使地污穢;若有血流在地上,除非流那殺人者的血,否則那地就不得潔淨。
  • 以西結書 18:14-32
    「看哪,他若生了兒子,兒子見父親所犯的一切罪,他見了,卻不照樣去做;他未曾在山上吃祭物,未曾向以色列家的偶像舉目,未曾污辱鄰舍的妻;也未曾虧負人,未曾取人的抵押品,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把食物給飢餓的人吃,把衣服給赤身的人穿,縮手不害困苦人,未曾向人索取利息或高利;反倒順從我的典章,遵行我的律例;如此,他必不因父親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至於他父親,因為施行欺壓,搶奪弟兄,在百姓中行不善,看哪,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你們還說:『兒子為甚麼不擔當父親的罪孽呢?』兒子若行公平公義的事,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他必要存活。惟有犯罪的,卻必死亡。兒子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善果要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要歸自己。「惡人若回轉離開所做的一切罪惡,謹守我的一切律例,行公平公義的事,他必要存活,不致死亡。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被記念;他因所行的義,必要存活。惡人死亡,豈是我所喜悅的呢?我豈不是喜悅他回轉離開所行的道而存活嗎?這是主耶和華說的。至於義人,他若轉離義行而作惡,照着惡人所做一切可憎的事去做,豈能存活呢?他所行的一切義都不被記念;反而因所行的惡、所犯的罪死亡。「你們卻說:『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你們要聽,我的道不公平嗎?你們的道不是不公平嗎?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惡,他就因這些惡而死亡。他要死在他所作的惡中。惡人若回轉離開所行的惡,行公平公義的事,他必救自己的命;因為他省察,回轉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他必要存活,不致死亡。以色列家還說:『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我的道不公平嗎?你們的道不是不公平嗎?所以,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們各人所做的審判你們。當回轉,回轉離開你們一切的罪過,免得罪孽成為你們的絆腳石。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你們要把所犯的一切罪過盡行拋棄,為自己造一個新的心和新的靈。以色列家啊,你們為甚麼要死呢?我不喜歡有任何人死亡,所以你們當回轉,要存活!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 以西結書 22:2-4
    「你,人子啊,你要審問,審問這流人血的城嗎?要使它知道它一切可憎的事。你要說,主耶和華如此說:那在其中流人血的城啊,它的時刻已到,它製造偶像玷污了自己。你因流了人的血,算為有罪;因所製造的偶像,玷污自己;你使你的日子臨近,你的年數已來到。所以我使你承受列國的凌辱和列邦的譏誚。
  • 出埃及記 20:5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們,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懲罰他們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 撒母耳記下 3:28-29
    這事以後,大衛聽見了,說:「流尼珥兒子押尼珥的血,我和我的國在耶和華面前永遠是無辜的。願這血歸到約押頭上和他父的全家;又願約押家不斷有患漏症的,長痲瘋的,架柺杖而行的,仆倒在刀下的,缺乏食物的。」
  • 列王紀下 24:3-4
    這事臨到猶大,誠然是出於耶和華的命令,要把猶大從自己面前趕出去,是因瑪拿西所犯的一切罪,又因他流無辜人的血,使無辜人的血充滿耶路撒冷;耶和華不願赦免。
  • 撒母耳記下 1:16
    大衛對他說:「你的血歸到你自己頭上,因為你親口作證控訴自己,說:『我殺了耶和華的受膏者。』」
  • 申命記 19:13
    你的眼不可顧惜他,要從以色列中除掉流無辜血的罪,使你得福。」
  • 詩篇 109:12-19
    願無人向他佈施恩惠,無人恩待他的孤兒!願他的後人斷絕,名字被塗去,不傳於下代!願耶和華記得他祖宗的罪孽,不塗去他母親的罪過!願這些罪常在耶和華面前!願他們的名字從地上除滅!因為他從未想過要施恩,卻迫害困苦貧窮的和傷心的人,把他們處死。他愛咒罵,咒罵就臨到他;他不喜愛祝福,祝福就遠離他!他拿咒罵當衣服穿上;這咒罵就如水進到他裏面,如油進入他骨頭。願這咒罵當他遮身的衣服,作他經常束腰的帶子!
  • 馬太福音 21:44
    誰跌在這石頭上,一定會跌得粉碎;這石頭掉在誰的身上,就要把誰壓得稀爛。」
  • 以西結書 24:7-9
    這城所流的血還在城中,血倒在光滑的磐石上,沒有倒在地上,用土掩蓋;是我使這城所流的血倒在光滑的磐石上,不得掩蓋,為要惹動憤怒,施行報應。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禍哉!這流人血的城,我必親自加大柴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