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27:2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使徒行傳 5:28
    『吾未嚴禁爾曹勿復奉斯名而教人乎?今則反以其道徧傳耶路撒冷、豈欲以其人之血歸諸吾身乎?』
  • 約書亞記 2:19
  • 帖撒羅尼迦前書 2:15-16
    斯輩猶太人既殘殺主耶穌基督及眾先知、又復逐我同人、實天主之逆子、而人類之公敵也。吾儕欲傳道於異邦人以弘濟蒼生、若輩乃予以阻撓;因是若輩惡貫滿盈、而天主之盛怒、已臨其身矣。
  • 希伯來書 10:28-30
    昔人干犯摩西律法、根據二三人之證言、尚且殺之無貸;何況蹂躪天主聖子、輕慢聖德所本之盟血、褻瀆恩寵所自之聖神、爾謂其所當受之刑罰、更堪設想乎!『伸冤在我、報應不爽。』『惟彼上主、黜陟厥民。』吾人固知作是語者之為誰也。
  • 使徒行傳 7:52
    先知孰不為爾祖所凌辱乎?先知豫報聖者之來而爾祖殺之;今聖者已至、而爾曹又鬻而殺之矣!
  • 馬太福音 23:30-37
    自謂若生先祖之世、必不與之共流先知之血。實則爾已自證為殺先知者之後矣。乃祖惡貫、爾其盈之!嗟爾虺蝮之種將何以逃於地獄之刑乎?是故吾遣先知哲人經師於爾、爾或刃之釘之、或鞭之於會堂、逐之於諸邑、庶幾凡世上所流義血、自義者亞伯之血、以至殿臺間被殺者巴辣基子襍加理之血、皆歸於爾。吾誠告爾、凡此諸端、咸將歸責於斯代矣。耶路撒冷乎、嗟爾殘殺先知、石擊天主星使之耶路撒冷乎!吾之欲集爾子女、如牝雞之覆翼其雛者、不已頻乎?而爾終莫之許也。
  • 列王紀上 2:32
  • 申命記 19:10
  • 民數記 35:33
  • 以西結書 18:14-32
  • 以西結書 22:2-4
  • 出埃及記 20:5
  • 撒母耳記下 3:28-29
  • 列王紀下 24:3-4
  • 撒母耳記下 1:16
  • 申命記 19:13
  • 詩篇 109:12-19
    生前無人憐。死後不見恤。世系即見斬。姓名被塗抹。願其父母罪。常為主所憶。沒世而無聞。影蹤歸沉寂。平生懷刻薄。好乘人之急。欺壓傷心人。窮民供殘殺。彼既愛呪詛。呪詛應蝟集。彼既惡祝福。百福應遠逸。自以詛為服。斯服何由脫。如水亦如油。浸心復沁骨。衣帶重重束。誰能解其結。
  • 馬太福音 21:44
    人若躓於斯石、受傷必重;斯石而隕於其身、體則糜矣。』
  • 以西結書 2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