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太福音 27:2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使徒行传 5:28
    “我们严厉地吩咐过你们,不准再奉这名教导。看,你们却把你们的道理传遍了耶路撒冷,想要把流这人的血的责任推到我们身上。”
  • 约书亚记 2:19
    任何人走出你家门,到外面去的,他的血就必归到他自己的头上,与我们无关;任何人同你在屋里的,如果有人下手加害他,他的血就归到我们头上。
  • 帖撒罗尼迦前书 2:15-16
    这些犹太人杀了主耶稣和众先知,又把我们赶出来。他们得不到神的喜悦,并且和所有的人作对,阻挠我们向外族人传道,不让他们得救,以致恶贯满盈。神的忿怒终必临到他们身上。
  • 希伯来书 10:28-30
    如果有人干犯了摩西的律法,凭着两三个证人,他尚且得不到怜悯而死;何况是践踏神的儿子,把那使他成圣的立约的血当作俗物,又侮辱施恩的圣灵的人,你们想想,他不是应该受更严厉的刑罚吗?因为我们知道谁说过:“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又说:“主必定审判他自己的子民。”
  • 使徒行传 7:52
    有哪一个先知,你们的祖先不迫害呢?你们杀了那些预先宣告那义者要来的人,现在又把那义者出卖了,杀害了。
  • 马太福音 23:30-37
    并且说:‘我们若活在我们祖先的时代,决不会与他们一同流先知的血。’这样,你们就指证自己是杀害先知的人的子孙了。那么,去完成你们祖先的罪孽吧!你们这些蛇,这些毒蛇所生的啊,你们怎能逃脱地狱的刑罚呢?因此,我差派先知、智慧人和经学家到你们那里;有些你们要杀害又钉在十字架上,有些你们要在会堂里鞭打,从一个城赶逐到另一个城。所以,从义人亚伯的血起,到巴拉加的儿子撒迦利亚的血为止,他就是你们在圣所和祭坛中间所杀的,所有义人在地上所流的血,都要归在你们身上。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一切都必临到这个世代。“耶路撒冷,耶路撒冷啊,你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把奉派到你们那里的人打死。我多次想招聚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招聚小鸡到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
  • 列王纪上 2:32
    耶和华必使约押流无辜人的血的罪归到他自己头上,因为他击杀了两个比他又公义又良善的人,就是用刀杀了以色列的元帅尼珥的儿子押尼珥,和犹大的元帅益帖的儿子亚玛撒,这事我的父亲大卫一点都不知道。
  • 申命记 19:10
    免得无辜人的血,流在耶和华你的神要赐给你作产业的地上,以致流人血的罪归在你身上。
  • 民数记 35:33
    这样,你们就没有玷污你们所在之地,因为血能玷污地;在地上如果有流人血的,除非流那故意杀人者的血,那地的血就不能得赎。
  • 以西结书 18:14-32
    “他若生一个儿子,这儿子看见他父亲所犯的一切罪,他虽然看见了,却不照样去作:他不在山上吃祭肉,眼目不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不玷污邻舍的妻子;不欺压任何人,不索取抵押品,不抢夺人的物件,却把自己的食物给饥饿的人,把衣服给赤身的人穿着;他不伸手欺压困苦人,借东西给人不取利息,也不多要;他遵守我的典章,遵行我的律例,这人就必不因他父亲的罪孽而灭亡;他必要存活。至于他的父亲,因为他勒索,抢夺兄弟的物件,在自己的同胞中行不善的事,所以他必因自己的罪孽而灭亡。“你们还问:‘儿子为什么不担当父亲的罪孽呢?’儿子若行正直和公义的事,谨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就必存活。唯独犯罪的,才会灭亡;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必不担当儿子的罪孽;义人的义必归他自己,恶人的恶也必归他自己。“恶人若回转,离开他所犯的一切罪,谨守我的一切律例,行正直和公义的事,就必存活,不致灭亡。他所犯的一切罪过都不会被记念,作控诉他的理由;他必因自己所行的义而存活。难道我喜悦恶人死亡吗?我不是喜悦他回转离开他所行的而存活吗?这是主耶和华的宣告。“义人若转离他的义去行恶,照着恶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能存活吗?他所行的一切义都不会被记念;他必因他所行不忠的事和他所犯的罪而灭亡。“你们还说:‘主所行的不公平。’以色列家啊,你们要听!我所行的哪里不公平呢?岂不是你们所行的不公平吗?义人若转离他的义去行恶,他就必因此灭亡;他必因着他所行的不义灭亡。还有,恶人若回转离开他所行的恶,行正直公义的事,他就可以使自己的性命存活。因为他思量了,就转离他所犯的一切罪过,所以他必然存活,不致灭亡。但以色列家还说:‘主所行的不公平。’以色列家啊,我所行的哪里不公平呢?岂不是你们所行的不公平吗?“因此,以色列家啊,我必照着你们各人所行的审判你们。你们回转吧!离开你们的一切罪过吧!免得罪孽成为你们的绊脚石。这是主耶和华的宣告。你们要把你们所犯的一切罪过弃掉,为自己造一个新的心和新的灵。以色列家啊,你们为什么要灭亡呢?“我不喜悦任何人灭亡,所以你们要回转,得以存活。这是主耶和华的宣告。”
  • 以西结书 22:2-4
    “人子啊,你要审判吗?你要审判这流人血的城吗?你要使这城知道它一切可憎的事。你要说:‘主耶和华这样说:这城中有流人血的事,它制造偶像,玷污自己,以致它受审判的时候来到。因你流了人的血,你就有罪了;因你做了偶像,你就玷污了自己;这样,你使你受罚的日子临近,遭报的年日来到,我使你成为列国辱骂、列邦讥笑的对象。
  • 出埃及记 20:5
    不可跪拜它们,也不可事奉它们,因为我耶和华你们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恶我的,我必追讨他们的罪,从父亲到儿子,直到三四代。
  • 撒母耳记下 3:28-29
    事后大卫听到了,就说:“关于尼珥的儿子押尼珥的血案,我和我的国家,在耶和华面前永远是无辜的。愿这流人血的罪归到约押的头上和他父亲的全家!又愿约押家不断有患血漏病的、长痲风的、拿拐杖的、倒毙在剑下的和缺乏粮食的。”
  • 列王纪下 24:3-4
    这事临到犹大完全是出于耶和华的命令,因着玛拿西的罪,就是他所行的一切,要把他们从自己面前赶走;又因着他所流无辜人的血,他使耶路撒冷满了无辜人的血,耶和华决不赦免。
  • 撒母耳记下 1:16
    大卫对他说:“你流人血的罪要归到自己的头上,因为你亲口作证指控自己说:‘我杀了耶和华的受膏者。’”
  • 申命记 19:13
    你的眼睛不可顾惜他,却要把流无辜人的血的罪从以色列中除掉,好使你平安无事。
  • 诗篇 109:12-19
    愿无人对他施仁慈;愿无人恩待他的孤儿。愿他的后人被除灭,愿他们的名字在下一代被涂抹。愿他列祖的罪孽被耶和华谨记;愿他母亲的罪恶不被涂抹。愿这些罪常在耶和华面前,好使他们的名号从地上被除掉。因为他从没有想起要施慈爱,只知道迫害困苦、贫穷和伤心的人,要把他们置于死地。他爱咒诅,愿咒诅临到他;他不喜爱祝福,愿福乐远离他。他以咒诅当作衣服穿上,咒诅就像水一般进入他的内脏,像油一样进入他的骨头。愿这咒诅像衣服一般给他披上,并当作他常常束上的腰带。
  • 马太福音 21:44
    谁跌在这石头上,就必摔碎;这石头掉在谁的身上,就必把他压得粉碎。”
  • 以西结书 24:7-9
    因为她所流的血还在城中;她把血泼在光滑的磐石上,不是倒在地上,被尘土掩盖。我为了发烈怒,好施行报应,就把她的血倒在光滑的磐石上,以致不得掩盖。因此,主耶和华这样说:流人血的城,有祸了!我也必把柴堆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