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27:1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撒迦利亞書 11:13
    耶和華告我曰、爾傭於人、其價何廉、委之於陶人可也、我遂取三十金、擲於耶和華殿、以為陶人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