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26:7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太福音 5:34-36
    只是我告訴你們,甚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不可指着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又不可指着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
  • 路加福音 22:34
    耶穌說:「彼得,我告訴你,今日雞還沒有叫,你要三次說不認得我。」
  • 瑪拉基書 3:5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臨近你們,施行審判。我必速速作見證,警戒行邪術的、犯姦淫的、起假誓的、虧負人之工價的、欺壓寡婦孤兒的、屈枉寄居的,和不敬畏我的。」
  • 出埃及記 20:7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 撒迦利亞書 8:17
    誰都不可心裏謀害鄰舍,也不可喜愛起假誓,因為這些事都為我所恨惡。這是耶和華說的。」
  • 以賽亞書 48:1
    雅各家,稱為以色列名下,從猶大水源出來的,當聽我言!你們指着耶和華的名起誓,提說以色列的神,卻不憑誠實,不憑公義。
  • 使徒行傳 5:3-4
    彼得說:「亞拿尼亞!為甚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把田地的價銀私自留下幾分呢?田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嗎?既賣了,價銀不是你作主嗎?你怎麼心裏起這意念呢?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
  • 撒迦利亞書 5:3-4
    他對我說:「這是發出行在遍地上的咒詛。凡偷竊的必按卷上這面的話除滅;凡起假誓的必按卷上那面的話除滅。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使這書卷出去,進入偷竊人的家和指我名起假誓人的家,必常在他家裏,連房屋帶木石都毀滅了。」
  • 馬太福音 26:74
    彼得就發咒起誓地說:「我不認得那個人。」立時,雞就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