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26:6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19:15
    「人無論犯甚麼罪,作甚麼惡,不可單憑一個人的見證,總要憑兩個證人的口或三個證人的口才可定案。
  • 詩篇 27:12
    求你不要把我交給敵人,遂其所願;因為妄作見證的和口吐凶言的都起來攻擊我。
  • 詩篇 35:11
    兇惡的見證人起來,盤問我所不知道的事。
  • 提多書 2:8
    言語健全,無可指責,使那反對的人,因說不出我們有甚麼不好而自覺羞愧。
  • 彼得前書 3:16
    不過,要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要存無虧的良心,使你們在何事上被毀謗,就在何事上使那些凌辱你們在基督裏有好品行的人自覺羞愧。
  • 但以理書 6:4-5
    那時,總長和總督在治國的事務上尋找但以理的把柄,為要控告他;只是找不到任何的把柄和過失,因他忠心辦事,毫無錯誤過失。那些人就說:「我們要找但以理的把柄,若不從他上帝的律法中下手,就尋不着。」
  • 馬可福音 14:57-59
    又有幾個人站起來,作假見證告他說:「我們聽見他說:『我要拆毀這人手所造的殿,三日內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就是這樣,他們的見證還是不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