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26:5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19:16-21
    如果有強橫的見證人起來,指證某人作惡,那麼,兩個彼此爭訟的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和當時在職的祭司與審判官面前。審判官要仔細查問;如果見證人是個假證人,作假見證陷害自己的兄弟,你們就要像他想怎樣對待自己的兄弟一樣對待他,這樣,你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其餘的人聽見了,就必害怕,不敢再在你中間行這樣的惡事了。你的眼睛不可顧惜,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 使徒行傳 6:11-13
    於是他們唆使眾人,說:“我們聽過他說謗瀆摩西和神的話。”又煽動民眾、長老、經學家,這些人就來捉拿他,把他帶到公議會,並且造了假的證供說:“這人不斷抨擊聖地和律法。
  • 馬可福音 14:55-56
    祭司長和公議會全體都尋找證據控告耶穌,要把他處死,卻沒有找著。有許多人作假證供控告他,但他們的證供各不相符。
  • 馬太福音 5:22
    可是我告訴你們,凡是向弟兄發怒的,都要被判罪。誰若罵弟兄:‘你這蠢貨!(蠢貨:原文音譯是“拉加”,是亞蘭文侮辱別人的用語。)’,就要被公議會判罪;誰若罵:‘你這白痴!(白痴:原文是希臘文罵人的詞語,但是有少數學者認為這詞語是源於希伯來文,而把它音譯為“魔利”,意思是“叛徒”。)’,就罪該送入烈火的地獄。
  • 詩篇 27:12
    求你不要照著我敵人的心願,把我交給他們,因為有作假見證的人起來攻擊我,並且口出兇暴的話。
  • 使徒行傳 24:1-13
    過了五天,大祭司亞拿尼亞同幾個長老,和一個律師帖土羅來了,他們向總督控告保羅。保羅傳來了之後,帖土羅就控訴他說:“腓力斯大人,因著你的緣故,我們大大地享受著太平;因著你的遠見,本國大事改革;我們隨時隨地感激不盡。現在我不想多煩擾你,只求你寬容一下,聽我們講幾句話。我們看這個人就像瘟疫一樣,是煽動普天下猶太人生亂的人,又是拿撒勒派的首領。他還意圖污穢聖殿,我們就把他捉住。(有些抄本在此有以下一段:“我們想按照我們的律法審問他。7可是千夫長呂西亞來了,用武力把他從我們手中搶走,8還吩咐原告到你這裡來。”)
  • 列王紀上 21:8-13
    於是耶洗別以亞哈的名義寫了一些信,蓋上王的印章,然後把這些信送給那些住在拿伯城裡的長老和貴胄。她在信上寫著說:“你們要宣告禁食,使拿伯坐在民間的首位上。又叫兩個匪徒坐在拿伯的對面,作見證控告他說:‘你曾經咒詛神和君王’;然後把他拉出去,用石頭把他打死。”於是拿伯城裡的人,就是那些與拿伯同住一城的長老和貴胄,都照著耶洗別送給他們的信上所寫的去行。他們宣告禁食,使拿伯坐在民間的首席上。然後兩個匪徒來坐在拿伯的對面。這兩個流氓當眾作見證控告拿伯,說:“拿伯曾經咒詛神和君王。”眾人就把拿伯拉出城外,用石頭打他,把他打死了。
  • 詩篇 94:20-21
    憑著律例製造奸惡,藉著權位行毀滅的,怎能和你相交呢?他們集結起來攻擊義人,把無辜的人定了死罪。
  • 箴言 25:18
    作假見證陷害鄰舍的人,就像大鎚、快刀和利箭。
  • 詩篇 35:11-12
    強暴的見證人起來,盤問我所不知道的事。他們對我以惡報善,使我孤苦無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