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26:5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創世記 9:6
    凡流人血者、人亦必流其血、緣天主造人、乃肖己像也、
  • 羅馬書 12:19
    愛友乎、勿伸己冤、寧禁止爾怒、寧禁止爾怒或作人忿怒寧聽之經載主曰、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云、
  • 啟示錄 13:10
    凡擄人者亦見擄、以刃殺人者亦被刃殺、聖徒之恆忍與信在此矣、○
  • 彼得前書 2:21-23
    爾曹見召、乃為此也、蓋基督亦為爾曹受苦、遺模於爾、使爾踐其跡以行、彼未行惡、口無詭譎、被詬不反詬、受苦不出厲言、惟以己託於公義審判之主、
  • 啟示錄 16:6
    世人流聖徒及先知之血、今主以血予之飲、彼受此報、宜也、
  • 彼得前書 3:9
    勿以惡報惡、勿以詬報詬、反為之祝福、蓋知爾之蒙召原為此、使爾得福也、
  • 馬太福音 5:39
    惟我告爾、勿禦惡、有人批爾右頰、則轉左頰向之、
  • 帖撒羅尼迦前書 5:15
    慎勿以惡報惡、或相交、或待眾、恆當從善、
  • 哥林多前書 4:11-12
    至於今、我儕饑渴、裸身、受撻、靡有定處、且勞苦、親手操作、被詬詈則祝、被窘逐則忍、
  • 詩篇 55:23
    惟彼殺人行詐者、天主乎、必使之墮落陷阱、不容其享半世之年、惟我永久仰賴天主、
  • 以西結書 35:5-6
    因爾心懷永恨、以色列族緣罪受報、遭患難之時、爾則付之於刃、故主天主曰、我指己永生而誓、我必使爾遭殺戮之事、殺戮之事必追爾、爾既不憎殺戮之事、殺戮之事必追爾、
  • 馬太福音 23:34-36
    是以我遣先知智人經士就爾、其中有爾所殺及釘十字架者、有爾所鞭於爾之會堂、由此邑窘逐至彼邑者、致地上流義人之血、皆歸於爾、即自義人亞伯之血、至爾所殺於殿及祭臺間巴拉迦子撒迦利亞之血也、我誠告爾、此事皆必歸於斯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