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26:5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創世記 9:6
    凡殺害人的,也必被人殺害,因為人是上帝照著自己的形像造的。
  • 羅馬書 12:19
    親愛的弟兄姊妹,不要私自報復,要讓上帝來審判,因為聖經上說:「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 啟示錄 13:10
    該被擄的人必被擄,該被刀殺的必被刀殺。因此,聖徒需要堅忍和信心。
  • 彼得前書 2:21-23
    你們蒙召也是為此,因為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可以追隨祂的腳步。祂沒有犯罪,口中也沒有詭詐。祂被辱駡也不還口,被迫害也不揚言報復,只把自己交託給按公義施行審判的上帝。
  • 啟示錄 16:6
    由於他們流了眾聖徒和先知們的血,現在你使他們喝血,這正是他們應得的報應。」
  • 彼得前書 3:9
    不要以惡報惡,以辱駡還辱駡,反要祝福對方,這是你們蒙召的目的,好叫你們得到祝福。
  • 馬太福音 5:39
    但我告訴你們,不要跟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讓他打。
  • 帖撒羅尼迦前書 5:15
    你們要小心,誰都不可冤冤相報,總要彼此善待,也要善待眾人。
  • 哥林多前書 4:11-12
    我們至今還是又饑又渴,衣不蔽體,遭受毒打,居無定所,還要親手勞作。我們被人咒罵,就為對方祝福;受人迫害,就逆來順受;
  • 詩篇 55:23
    上帝啊,你必把惡人送進滅亡的坑裡。嗜血成性的騙子必早早夭亡。但我要信靠你。
  • 以西結書 35:5-6
    因為你永懷仇恨,在以色列人遭遇危難、因罪惡受盡刑罰的時候,把他們交在刀下。所以主耶和華說,我憑我的永恆起誓,你既然不憎恨殺人流血之事,殺人流血之事必臨到你。
  • 馬太福音 23:34-36
    「看啊,我派先知、智者和律法教師到你們當中,有的會遭到你們的殺害,被你們釘在十字架上;有的會在會堂裡被你們鞭打,被你們從這城追到那城。因此,所有義人在地上所流的血,就是從義人亞伯的血,直到你們在聖所和祭壇之間所殺的巴拉加的兒子撒加利亞的血,都要歸到你們身上。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一切的罪責都要歸到這個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