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26:1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15:11
  • 馬可福音 14:7
    貧者常與爾俱、爾可隨時濟之、予則非爾曹所得而長留。
  • 約翰福音 12:8
    爾等常有貧者與俱、而予則非爾等所得而常有。』
  • 約翰福音 16:28
    予出於父、而入於世、今則離世而復歸於父。』
  • 約翰福音 13:33
    小子乎、予與爾俱、尚有片時、爾將依依追念、予之所往、爾不能來。曩曾以此語猶太人、今亦舉以語爾。
  • 約翰福音 16:5
    曩予與爾相偕、故未以此語爾;今予辭別復命、爾中竟無問我何歸者!
  • 約翰福音 17:11
    予不復在世、若輩在世而予則歸父。聖父乎!求父以己名義、保佑父所賜予之眾使成一體、猶父與予之為一體。
  • 約翰福音 14:19
    瞬息之間、世將不復見予、爾獨見予。蓋予永生、爾亦因以有生焉。
  • 馬太福音 18:20
    蓋有二三人因我名而會集者、予亦在其中焉。』
  • 馬太福音 25:34-40
    至是王將謂右者曰:「爾等見寵於吾父者、自創世以來為爾所備之國、胥來承嗣。蓋曩者我饑、爾則食之、我渴、爾則飲之、我作客、爾則納之、我裸、爾則衣之、我疾、爾則視之、我在獄、爾則來探之也。」善者將曰「主乎、吾何曾見爾飢而食之、渴而飲之?又何曾見爾作客而納之、裸而衣之?更何曾見爾有疾、在獄、而探視之耶?」王將謂之曰:「吾實語爾、爾所施於我兄弟中之至微者、即施之於我身也。」
  • 馬太福音 28:20
    凡予所諭於爾者、爾亦當教之共守。予日與爾俱、迄於世末。』
  • 馬太福音 25:42-45
    蓋曩者我飢、而爾不予以食、我渴、而爾不予以飲我作客、而爾不予以接納、我裸、而爾不予以衣、有疾、在獄、而爾不予以探視也、」彼將對曰:「主乎、我何曾見爾飢渴、作客、無衣、患病、在獄、而竟不予以侍奉乎?」王將答曰:「吾實語爾爾未施之於至微者、即未施之於吾身耳。」
  • 加拉太書 2:10
    彼等惟提一事、欲吾儕不分彼此、眷顧貧人、此亦予所樂為也。
  • 1約翰福音 3:17
  • 使徒行傳 3:21
    茲耶穌必須歸天、以待萬物復興之時此即自有世以來、天主藉諸聖先知而預言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