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25:4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翰福音 3:36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到永生,上帝的烈怒常在他身上。」
  • 約翰福音 5:29
    他們都要從墳墓裡出來。行善的人復活後得永生,作惡的人復活後被定罪。」
  • 但以理書 12:2
    許多長眠地下的人必醒過來,有些得到永生,有些蒙受羞辱,永遠被憎惡。
  • 啟示錄 21:8
    至於那些膽怯的、不信的、行為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所有說謊的,他們的結局是被丟進硫磺火湖裡,這就是第二次的死。」
  • 啟示錄 20:15
    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都要被扔進火湖裡。
  • 羅馬書 6:23
    因為罪的代價就是死亡,而上帝藉著主基督耶穌賜下的禮物則是永生。
  • 帖撒羅尼迦後書 1:9
    那些人要受的刑罰就是離開主的面和祂榮耀的權能,永遠滅亡。
  • 啟示錄 20:10
    那欺騙他們的魔鬼被扔進了怪獸和假先知所待的硫磺火湖中,在那裡晝夜受苦,直到永永遠遠!
  • 羅馬書 5:21
    罪怎樣掌權帶來死亡,恩典也照樣藉著義掌權,為要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帶來永生。
  • 約翰福音 3:15-16
    叫一切信祂的人都得到永生。「因為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獨一的兒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人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 馬可福音 9:48-49
    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每個人都要被火煉,像被鹽醃一樣。
  • 馬可福音 9:43-45
    如果你一隻手使你犯罪,就砍掉它!
  • 馬太福音 25:41
    「王又對左邊的人說,『你們這些被咒詛的人,走開!到專為魔鬼及其使者預備的永遠不滅的火裡去吧!
  • 約翰福音 10:27-28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隨我。我要賜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沒有人能從我的手裡把他們搶走。
  • 使徒行傳 24:15
    並且我與他們在上帝面前有同樣的盼望,就是義人和不義的人都要復活。
  • 啟示錄 14:10-11
    都要喝上帝震怒的烈酒,就是祂怒杯裡毫無摻雜的烈酒。他們要在聖天使和羔羊面前,在火和硫磺中受煎熬。他們受煎熬所發出的煙不斷上升,永無休止。那些拜獸、獸像和接受了獸名印記的人晝夜不得安寧。」
  • 加拉太書 6:8
    順從罪惡的本性撒種的,必從罪惡的本性收取敗壞的惡果;順從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取永生。
  • 路加福音 16:26
    況且,在你我中間隔著一道深淵,這邊的人不能到你那邊去,你那邊的人也不能到這裡來。』
  • 羅馬書 2:7-16
    凡是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永恆福分的人,祂要把永生賜給他們;至於那些自私自利、違背真理、行為不義的人,祂的烈怒和怒氣要降在他們身上。一切作惡之人必受患難和痛苦,先是猶太人,然後是希臘人。祂要將榮耀、尊貴和平安賜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然後是希臘人。因為上帝不偏待人。沒有上帝律法的人若犯罪,雖然不按律法受審判,仍要滅亡;有上帝律法的人若犯罪,必按律法受審判。因為上帝眼中的義人不是聽到律法的人,而是遵行律法的人。沒有律法的外族人若順著天性做合乎律法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表明律法的要求刻在他們心裡,他們的良心也可以證明,因為他們的思想有時指控他們,有時為他們辯護。按照我所傳的福音,到了審判之日,上帝要藉著耶穌基督審判人一切隱祕的事。
  • 約翰福音 17:2
    因為你把管理世人的權柄賜給了祂,使祂可以將永生賜予你交託給祂的人。
  • 約翰一書 5:11-12
    這見證就是:上帝已經把永恆的生命賜給我們,這生命在祂兒子裡面。人有上帝的兒子,就有這生命;沒有上帝的兒子,就沒有這生命。
  • 馬太福音 19:29
    無論誰為我的名而撇下房屋、弟兄、姊妹、父母、兒女或田地,都要得到百倍的賞賜,而且承受永生。
  • 詩篇 16:10-11
    你不會把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會讓你的聖者身體朽壞。你把生命之路指示我,你右手有永遠的福樂,我在你面前充滿喜樂。
  • 猶大書 1:21
    常在上帝的愛中,等候我們主耶穌基督施憐憫賜給你們永生。
  • 馬太福音 13:43
    那時,義人要在他們天父的國度像太陽一樣發出光輝。有耳朵的,都應當聽。
  • 約翰一書 2:25
    主應許給我們的是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