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25:4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太福音 12:30
    不與我在一起的,就是在反對我;不與我一起收集的,就是在拆散。
  • 帖撒羅尼迦後書 1:8
    神要在烈火中報應那些不認識神的人,以及那些不順從我們主耶穌福音的人;
  • 哥林多前書 16:22
    如果有人不愛主,他就該受詛咒。願主快來!
  • 約翰福音 5:23
    好使所有的人都尊重子,就像尊重父那樣。不尊重子的,就是不尊重派他來的父。
  • 約翰福音 14:21
    那領受我命令並遵守的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會蒙我父所愛,我也會愛他,並且會向他顯明我自己。」
  • 約翰福音 8:42-44
    耶穌說:「如果神是你們的父,你們就會愛我,因為我是出於神,並且從神那裡來。要知道,我並不是憑自己而來的,而是那一位差派了我。你們為什麼不明白我的話呢?這是因為你們聽不進我的話語。你們屬於你們的父——魔鬼,並且想要隨你們父的欲望去做。他從起初就是殺人的,不站在真理之中,因為他裡面沒有真理。他說虛假之事是出於自己的本性,因為他本來就是個說謊者,並且是說謊者之父。
  • 馬太福音 10:37-38
    「那愛父親或母親過於愛我的,不配屬於我;那愛兒子或女兒過於愛我的,不配屬於我;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的,也不配屬於我。
  • 馬太福音 25:35
    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我渴了,你們給我喝;我在異鄉時,你們收留了我;
  • 阿摩司書 6:6
  • 約翰一書 3:14-17
    我們知道,因為我們愛弟兄,我們就已經出死入生了;那不愛弟兄的,就住在死亡中。凡是恨自己弟兄的,就是殺人的,而你們知道:凡是殺人的,就沒有永恆的生命住在他裡面。我們從這一點就知道了愛:基督為我們捨棄了自己的生命,我們也應該為弟兄捨棄生命。但如果有人擁有世界的財產,看見自己的弟兄有需要,卻封閉情感,那麼,屬神的愛怎麼能住在他裡面呢?
  • 雅各書 2:15-24
    如果有弟兄或姐妹衣不蔽體,又缺乏日用的食物,而你們當中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要的,這有什麼好處呢?信仰也是這樣:如果沒有行為,這信仰就是死的。不過有人會說:「你有信仰;我有行為。」請給我看看你沒有行為的信仰,我也本於自己的行為給你看看我的信仰。你相信神只有一位,你就做得很好!連鬼魔也相信,並且恐懼戰兢。唉,你這虛空的人哪!你想知道沒有行為的信仰是無用的嗎?我們的先祖亞伯拉罕把他的兒子以撒獻在祭壇上,難道不是本於行為被稱為義嗎?你看,信仰和他的行為相輔相成,而且信仰是本於行為得以完全的。這就應驗了經上所說的:「亞伯拉罕信神,這就被算為他的義。」他又被稱為「神的朋友」。可見人被稱為義是本於行為,不僅是本於信仰。
  • 約翰一書 4:20
    如果有人說「我愛神」,卻恨自己的弟兄,他就是說謊者,因為一個人不愛自己所看到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到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