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25:4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太福音 12:30
    不站在我這一邊的就是反對我的,不跟我一起收聚的,就是分散的。
  • 帖撒羅尼迦後書 1:8
    又要報應那些不認識神、不聽從我們主耶穌的福音的人。
  • 哥林多前書 16:22
    如果有人不愛主,他就該受咒詛。主啊,願你來!
  • 約翰福音 5:23
    使所有的人尊敬子好像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那差他來的父。
  • 約翰福音 14:21
    那領受我的命令,並且遵守的,就是愛我的;愛我的,我父必定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親自向他顯現。”
  • 約翰福音 8:42-44
    耶穌說:“如果神是你們的父,你們就必愛我,因為我是從神那裡來的;我已經來到這裡。我不是憑著自己來的,而是神差了我來。你們為甚麼不明白我的話呢?因為我的道你們聽不進去。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喜歡按著你們的父的私慾行事。他從起初就是殺人的兇手,不守真理,因為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本性,因為他本來就是說謊者,也是說謊的人的父。
  • 馬太福音 10:37-38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屬我的;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屬我的;凡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的,也不配作屬我的。
  • 馬太福音 25:35
    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我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旅客,你們接待我;
  • 阿摩司書 6:6
    你們用大碗喝酒,用最貴重的膏油抹身;但你們並沒有為約瑟的敗落而痛心。
  • 約翰一書 3:14-17
    我們因為愛弟兄,就知道我們已經出死入生了;不愛弟兄的,仍然住在死中。凡恨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知道,殺人的在他裡面沒有永生。主為我們捨命,這樣,我們就知道甚麼是愛;我們也應當為弟兄捨命。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硬著心腸不理,他怎能說他心裡有神的愛呢?
  • 雅各書 2:15-24
    如果有弟兄或姊妹缺衣少食,而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那有甚麼用處呢?照樣,如果只有信心,沒有行為,這信心就是死的。也許有人要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請把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就藉著我的行為,把我的信心指給你看。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就連鬼魔也信,卻是戰兢。愚昧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沒有用的嗎?我們的祖先亞伯拉罕,把他的兒子以撒獻在祭壇上,不是因行為稱義嗎?你看,他的信心與行為是一致的,信心就因著行為得到完全了;這正應驗了經上所說的:“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也被稱為神的朋友。可見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僅是因著信心。
  • 約翰一書 4:20
    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的。不愛看得見的弟兄,就不能愛看不見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