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22:3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可福音 12:31
    其次就是『要愛鄰如己』。再也沒有任何誡命比這兩條更重要了。」
  • 路加福音 10:27-37
    律法教師答道:「『你要全心、全情、全力、全意愛主——你的上帝』,又要『愛鄰如己』。」耶穌說:「你答得對,照著去做就有永生了。」律法教師想證明自己有理,就問:「那麼,誰是我的鄰居呢?」耶穌回答說:「有個人從耶路撒冷去耶利哥,途中被劫。強盜剝了他的衣服,把他打個半死,丟在那裡,然後揚長而去。「剛好有位祭司經過,看見那人躺在地上,連忙從旁邊繞過,繼續趕路。又有個利未人經過,也跟先前那個祭司一樣從旁邊繞過去了。「後來,有位撒瑪利亞人經過,看見這個人,就動了慈心,連忙上前用油和酒替他敷傷口,包紮妥當,然後把他扶上自己騎的牲口,帶到附近的客店照料。次日還交給店主兩個銀幣,說,『請替我好好照顧這個人。如果錢不夠的話,等我回來再補給你。』那麼,你認為這三個人中誰是被劫者的鄰居呢?」律法教師說:「是那個同情他的人。」耶穌說:「你去照樣做吧。」
  • 利未記 19:18
    不可報復,不可埋怨同胞,要愛鄰如己。我是耶和華。
  • 羅馬書 13:9-10
    因為「不可通姦、不可殺人、不可偷竊、不可貪婪」以及其他誡命,都可以總結成一句話——「愛鄰如己」。人若有愛心,就不會作惡害人,所以愛成全了律法。
  • 加拉太書 5:14
    因為全部的律法可以總結成一句話:「要愛鄰如己」。
  • 馬太福音 19:19
    要孝敬父母,並且愛鄰如己。」
  • 雅各書 2:8
    如果你們能切實行出聖經中「要愛鄰如己」這條至尊的律法,就好了。
  • 羅馬書 15:2
    我們每個人都應該為他人著想,建造他人的生命。
  • 加拉太書 6:10
    我們要把握機會為眾人做善事,對待信徒更要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