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22:3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可福音 12:28-33
    有一個文士來,聽見他們的辯論,知道耶穌回答得好,就問他說:「誡命中哪一條是第一呢?」耶穌回答:「第一是:『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第二是:『要愛鄰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那文士對耶穌說:「好,老師,你說得對,神是一位,除了他以外,再沒有別的了;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他,又愛鄰如己,要比一切燔祭和祭祀好得多。」
  • 路加福音 11:42
    「但是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芸香,和各樣蔬菜獻上十分之一,疏忽了公義和愛神的事;這原是你們該做的-至於其他也不可忽略。
  • 馬太福音 5:19-20
    所以,無論誰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導人也這樣做,他在天國裏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誰遵行並如此教導人的,他在天國裏要稱為大。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絕不能進天國。」
  • 馬太福音 23:23-24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大茴香、小茴香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要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你們反倒不做;這原是你們該做的-至於那些奉獻也不可廢棄。你們這瞎眼的嚮導,蠓蟲你們就濾出來,駱駝你們倒吞下去。
  • 馬太福音 15:6
    就可以不孝敬他的父親。』這就是你們藉着傳統,廢了神的話。
  • 何西阿書 8:12
    我為他寫了許多條律法,他卻以為與他毫無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