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22:3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可福音 12:28-33
    有一個經學士聽見他們在辯論,就上前來;他覺得耶穌對他們回答得好,便詰問他說:『誡命中哪一條第一要緊呢?』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是:「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的上帝是獨一無二的主;要將你完全的心、你完全的性命、完全的精神、完全的力量、愛主你的上帝。」其次的是:「要愛你的鄰舍如同你自己」。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那經學士對他說:『先生,不錯;上帝只有一位,除他以外、再沒有別的上帝;將完全的心、完全的聰明、完全的力量愛他,又愛鄰舍如同自己,是比一切全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的:你說的真是對啊。』
  • 路加福音 11:42
    『但是你們法利賽人有禍啊!因為你們將薄荷芸香和各樣蔬菜獻上了十分之一,卻把正義和愛上帝的心疏忽過去。其實呢、前者那些雖不可放鬆,後者這些卻必須行。
  • 馬太福音 5:19-20
    所以凡廢掉誡命中這些最小的一條,又這樣教訓人的,在天國裏他必稱為最小的;凡遵行誡命,又教訓人的,這人在天國裏必稱為大。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過經學士和法利賽人的義,你們必定不能進天國。
  • 馬太福音 23:23-24
    『經學士和法利賽人、假冒為善的人哪,你們有禍啊!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而律法上較有重量的事,如正義憐憫和信實、你們卻遺棄了。其實呢,前者那些雖不可遺棄,後者這些卻必須行。瞎眼的領路人哪,把蠓子濾出來,把駱駝吞下去的人哪!
  • 馬太福音 15:6
    這麼一說,他便可以不必敬奉父親或母親!那就是你們竟因了你們的傳統規矩而取消上帝的話了!
  • 何西阿書 8:12
    就使我為他寫了我的律法千萬條,他還是要看為外族人的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