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22:3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可福音 12:28-33
    有一個經學家,聽到他們的辯論,覺得耶穌回答得好,就來問他:“誡命中哪一條是第一重要的呢?”耶穌回答:“第一重要的是:‘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你要全心、全性、全意、全力,愛主你的神。’其次是:‘要愛人如己。’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重要的了。”那經學家對耶穌說:“老師,是的,你說的很對,神是獨一的,除了他以外再沒有別的神。我們要用全心、全意、全力去愛他,並且要愛人如己,這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物好得多了。”
  • 路加福音 11:42
    然而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把薄荷、茴香和各樣菜蔬獻上十分之一,卻把公義和愛神的事疏忽了;這些是你們應當作的,但其他的也不可疏忽。
  • 馬太福音 5:19-20
    因此,無論誰廢除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這樣教導人,他在天國中必稱為最小的;但若有人遵行這些誡命,並且教導人遵行,他在天國中必稱為大。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過經學家和法利賽人的義,就必不能進天國。
  • 馬太福音 23:23-24
    “虛偽的經學家和法利賽人哪,你們有禍了!你們把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卻忽略律法上更重要的,就如正義、憐憫和信實;這些更重要的是你們應當作的,但其他的也不可忽略。你們這些瞎眼的嚮導啊,你們把蚊蟲濾出來,卻把駱駝吞下去。
  • 馬太福音 15:6
    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了。’你們因為你們的傳統,就廢棄了神的話。
  • 何西阿書 8:12
    我雖然為他們寫了律法萬條,他們卻看作是為外族人寫的,與他們毫無關係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