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19: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24:1-4
    人娶妻後、見妻有可嫌之處、而不悅之、遂書離書付婦手、使離其家、既離其家、往適他人、後夫亦惡之、書離書付婦手而出之、或後夫娶之之後而死、則休之之前夫、不可在婦被玷之後、復娶之為妻、此主所惡之事、或作則其前夫既已出之為他人所玷不可復娶之為妻勿因罪玷污主爾之天主所賜爾為業之地、○
  • 馬太福音 5:31
    又有言云、若人出妻、當以離書予之、
  • 耶利米書 3:8
    背叛之以色列、因行淫為我所逐、予以離書、其妹悖逆之猶大仍不畏懼、亦復行淫、我悉鑒察、
  • 馬太福音 1:19
    其夫約瑟義人也、不欲顯辱之、而欲私休之、
  • 瑪拉基書 2:16
    以色列天主萬有之主曰、出妻之事、與虐待其妻之人、我所厭惡、故當守爾心、勿欺爾妻、○
  • 以賽亞書 50:1
    主如是云、我出爾母、離書安在、或作何嘗有離書我鬻爾於我何債主乎、爾曹見鬻、因爾之罪也、爾母見出、因爾之愆也、
  • 馬可福音 10:4
    對曰、摩西許寫離書以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