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18: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太福音 25:40
    王將謂之曰:「吾實語爾、爾所施於我兄弟中之至微者、即施之於我身也。」
  • 加拉太書 4:14
    而爾非惟未嫌病軀而厭棄之、且竭誠予以接待、一若歡迎天神或基督本人也者。
  • 路加福音 17:1-2
    耶穌復謂門徒曰:『厲階之生、在所不免;然而甘為厲階者、禍莫大焉!與其使一小子失足陷罪、孰若磨石懸頸、而被投於海之為愈乎!
  • 馬可福音 9:37
    曰:『凡以我名義、能納一介小子如此孩者、便是納我;納我者、非納我、乃納遣我者。』
  • 馬太福音 25:45
    王將答曰:「吾實語爾爾未施之於至微者、即未施之於吾身耳。」
  • 馬太福音 10:40-42
    人納爾、即納我,納我、即納遣我者。以先知待先知者、其福報亦同乎先知。以義人待義人者、其福報亦同乎義人。若有因門徒名義、而予此中最小者以一勺之水、我確語爾、彼亦不失其報矣。』
  • 約翰福音 13:20
    予切實語爾、納予所遣者、即是納予、而納予、即是納遣予者也。』
  • 馬可福音 9:41
    凡有以爾為基督之徒、而飲爾以一勺之水者、吾語爾、彼必不失其報矣。
  • 路加福音 9:48
    而謂其徒曰:『凡以予名義納此小兒者、即納予、亦即納遣予者。蓋爾中最小者、斯為大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