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18:3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太福音 5:25-26
    你同告你的冤家還在路上,就要趕快與他講和,免得他把你送交給法官,法官交給警衛,你就下在監裏了。我實在告訴你,就是有一個大文錢還沒有還清,你也絕不能從那裏出來。」
  • 雅各書 2:13
    因為對那不憐憫人的,他們要受沒有憐憫的審判;憐憫勝過審判。
  • 馬太福音 18:30
    他不肯,卻把他下在監裏,直到他還了所欠的債。
  • 啟示錄 14:10-11
    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這酒是斟在神憤怒的杯中的純酒。他要在聖天使和羔羊面前,在火與硫磺之中受痛苦。使他們受痛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那些拜獸和獸像,受了牠名字的印記的人,晝夜不得安寧。」
  • 路加福音 12:58-59
    你同告你的冤家去見官,還在路上,要盡力跟他和解,免得他拉你到法官面前,法官把你交給法警,法警把你下在監裏。我告訴你,就是最後一小文錢還沒有還清,你也絕不能從那裏出來。」
  • 帖撒羅尼迦後書 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