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18:3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太福音 5:25-26
    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時,要趕緊向他表示好意;恐怕那告你的對頭把你送交審判官,審判官把你送交衙役,你就被下在監裏。我實在告訴你,非等到最後的一個大錢都還清了,你斷乎不能從那裏出來。
  • 雅各書 2:13
    對於不行憐恤的人、審判是沒有憐恤的:行憐恤,憐恤就超審判而誇勝了。
  • 馬太福音 18:30
    他卻不肯,反而去,設法把他下在監裏,等他還了所欠的債。
  • 啟示錄 14:10-11
    就必須喝上帝震怒的酒,那在他義怒杯中調好了而不參雜的。那人必須在聖天使們面前和羔羊面前、在火跟硫磺之中受苦痛。他們受苦痛的煙往上冒、世世無窮;那些拜獸和獸像的、跟那受他名字的印記的、晝夜都得不着歇息。』
  • 路加福音 12:58-59
    你同告你的對頭去見官,還在路上時、要用功和他了結;恐怕他把你拖走到審判官面前,審判官把你送交給差役,差役就把你丟在監裏。我告訴你,非等到最後的一個小錢都還清了,你斷乎不能從那裏出來。』
  • 帖撒羅尼迦後書 1:8-9
    將責罰加給不認識上帝的、和不聽從我們主耶穌福音的人。這兩種人當主來的時候必擔受刑罰、永世的死滅、跟主的面和他有力量的榮耀分離。當那日子他必在聖徒身上得榮耀,也必在一切信眾身上被讚為希奇;因為我們對你們所作的見證、真地已蒙你們相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