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18:3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太福音 5:25-26
    趁著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的時候,要趕快與他和解,免得他抓你去見法官,法官把你交給獄警,關在監裡。我實在告訴你,除非你還清最後一分錢,否則決不能從那裡出來。
  • 雅各書 2:13
    因為對不行憐憫的人,審判他們的時候就沒有憐憫;憐憫勝過審判。
  • 馬太福音 18:30
    他卻不肯,反而把他帶走,關在監裡,等他把所欠的還清。
  • 啟示錄 14:10-11
    他就必定喝神烈怒的酒:這酒是斟在神震怒的杯中,純一不雜的。他必定在眾天使和羊羔面前,在火與硫磺之中受痛苦。他們受痛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那些拜獸和獸像的,以及接受牠名字的記號的人,日夜得不到安息。”
  • 路加福音 12:58-59
    你和你的對頭去見官長,還在路上的時候,應當盡力向他求和,免得他把你拉到法官面前,法官把你交給差役,差役把你關在監裡。我告訴你,除非你還清最後的一個小錢,否則決不能從那裡出來。”
  • 帖撒羅尼迦後書 1:8-9
    又要報應那些不認識神、不聽從我們主耶穌的福音的人。當主來的時候,他們要受永遠沉淪的懲罰,就是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在那一天,他要在聖徒身上得著榮耀,又要在所有信徒身上受到尊崇(你們也在他們當中,因為你們信了我們向你們所作的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