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太福音 18:3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马太福音 5:25-26
    “趁着你和告你的人还在去法庭的路上,你要赶紧与对方和解。不然,他会把你交给审判官,审判官会把你交给差役关进监牢。我实在告诉你,要是有一分钱没有还清,你绝不能从那里出来。
  • 雅各书 2:13
    因为不怜悯人的会受到无情的审判,但怜悯胜过审判。
  • 马太福音 18:30
    “那奴仆却不肯,竟把同伴送进监狱,直到他还清债务为止。
  • 启示录 14:10-11
    都要喝上帝震怒的烈酒,就是祂怒杯里毫无掺杂的烈酒。他们要在圣天使和羔羊面前,在火和硫磺中受煎熬。他们受煎熬所发出的烟不断上升,永无休止。那些拜兽、兽像和接受了兽名印记的人昼夜不得安宁。”
  • 路加福音 12:58-59
    如果你和控告你的人要去对薄公堂,要尽量在路上跟对方和解,以免被拉到审判官面前,审判官派差役把你关进监牢。我告诉你,除非你付清所欠的每一分钱,否则休想出监牢。”
  • 帖撒罗尼迦后书 1:8-9
    惩罚那些不认识上帝、不听从有关我们主耶稣之福音的人。那些人要受的刑罚就是离开主的面和祂荣耀的权能,永远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