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18:2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太福音 13:24
    耶穌復喻曰:『天國猶人播佳種於田、
  • 羅馬書 14:12
    是知每人終須向天主述職也。
  • 馬太福音 25:14
    昔有人焉、將遠行、召其諸僕、託以家貲、
  • 路加福音 19:12-27
    『昔有貴人適遐方、將受國而歸、召其僕十人至前、各授一金、而囑之曰:「以此營業、俟予歸家。」其國人素惡之、至是乃遣使追告、聲言不願其為王。迨得國而返、傳令召受金諸僕、欲一審其經營之所獲。一僕先至曰:「主之一金、生利十金。」主曰:「俞!忠僕哉!爾既忠於小事、可掌十邑。」其次至曰:「主之一金、生利五金。」主亦曰:「可掌五邑。」又次至曰:「主之金、依然在此、予受之即藏諸帕中。緣汝為人苛刻寡恩、不放而收、不播而獲、予甚懼主。」主曰:「惡哉僕乎!即以汝言、定汝之罪、汝既知予為人苛刻、不放而收、不播而獲、胡不以吾金存於錢肆、俾予歸時、亦得兼收本息乎?」遂命侍者奪其金、而畀諸獲有十金者、侍者曰:「主、彼已有十金矣。」主曰:「故予語爾、有得者當更益之、而無得者、並其所有而奪之矣。至我諸仇、不願予為其王者、曳來誅于吾前。」』
  • 馬太福音 13:31
    復又喻曰:『天國猶如芥子;
  • 馬太福音 13:44-45
    天國猶如田間寶藏、有人偶發、即掩之、忻然而去、盡售所有、購置新田。天國又如賈者之求美珠、
  • 馬太福音 13:47
    天國又如施罟於海、網羅所有鱗介、
  • 路加福音 16:1-2
    耶穌又誨其徒曰:『昔有為富翁掌家者、人以其浪費財物、告其主、主召之曰:「聞人言爾、何竟至此、茲後解雇、其速交代、毋掌吾家。」
  • 馬太福音 13:33
    更喻之曰:『天國猶如酵母、婦人取而納諸三斗麵中、而麵全醱矣。』
  • 馬太福音 13:52
    耶穌曰:『是故士子而熟諳天國之理者、譬諸一家之主、庫中取物、新舊兼備。』
  • 馬太福音 3:2
    『汝其悔悟、天國伊邇。』
  • 馬太福音 25:19-30
    久之、主人返、與僕清計。受五千者、攜同贏餘五千以至、而白主曰:「吾主昔以五千金見託予茲又獲五千。」主曰:「俞、忠信之僕也?爾既忠於小事、將託爾以大事。其進而享乃主之樂。」受二千者亦謂曰:「吾主以二千金見託、予茲又獲二千。」主曰:「俞、忠信之僕也;爾既忠於小事、將託爾以大事。其進而享乃主之樂。」受一千者繼至、曰:「素知吾主刻薄寡恩、不播而穫、不散而斂;吾懼焉、因埋金於地;茲以原物奉璧。」其主應曰:「嗟爾惡而且惰之僕!爾既知予不播而穫、不散而斂、胡不以我之財、存諸錢賈、使予歸時亦得兼收本利乎!」亟奪其金、以授得有萬金之僕。蓋有者益之、使沛然有餘、而無者並其所有而奪之。其將斯無益之僕、投諸無明絕域、將有哀哭切齒者焉。
  • 哥林多前書 4:5
    故望爾等在時機未熟之前、勿遽下評斷;務須靜候主之來臨。屆時、彼必燭幽揚隱、揭曉人心之思慮;而人人必得公允之褒獎矣。
  • 馬太福音 25:1
    『是時、天國將如童女十人、各持一燈、出迎新壻。
  • 哥林多後書 5:10-11
    蓋人人皆須立於基督之審判臺前各依其本身所為之善惡、而受其報答焉。吾人既知畏之、不敢不勉人以善。吾人之肺腑、悉在天主洞察之中;深信爾等亦必能心領吾人之丹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