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14: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20:21
    如果有人娶兄嫂或弟媳,這是污穢行為,羞辱了自己的兄弟。二人必無兒無女。
  • 利未記 18:16
    不可與兄嫂或弟媳亂倫,她是你兄弟的妻子。
  • 馬可福音 6:18
    因為約翰屢次對希律說:「你娶弟弟的妻子不合法。」
  • 使徒行傳 24:24-25
    幾天後,腓利斯和他的妻子猶太人土西拉一同來了,召見保羅,聽他講信基督耶穌的事。當保羅講到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時,腓利斯十分恐懼,說:「你先下去吧,改天有機會,我再叫你來。」
  • 申命記 25:5-6
    「如果兄弟們住在一起,其中一個沒有兒子便死了,死者的妻子不可改嫁給外人。死者的兄弟要盡兄弟的責任娶她為妻。她生的第一個兒子要算為死者的兒子,免得死者在以色列絕後。
  • 歷代志下 26:18-19
    阻止烏西雅王,說:「烏西雅啊,給耶和華燒香不是你可以做的事,乃是承受聖職做祭司的亞倫子孫的事。離開聖所吧!你已干犯耶和華上帝,必不能從祂那裡得榮耀。」手拿香爐要燒香的烏西雅大怒,正當他在耶和華殿裡的香壇旁向眾祭司發怒的時候,他額頭上突然患了痲瘋病。
  • 列王紀上 21:19
    你要對他說,『耶和華說,你殺了人,還要奪他的產業嗎?』然後告訴他,耶和華說,『狗在哪裡舔拿伯的血,也必在哪裡舔你的血。』」
  • 以賽亞書 8:20
    人應該遵循耶和華的訓誨和法度。人若不遵循祂的話,必看不到曙光。
  • 箴言 28:1
    惡人未被追趕也逃竄,義人坦然無懼如雄獅。
  • 撒母耳記下 12:7
    拿單對大衛說:「那人就是你!以色列的上帝耶和華這樣說,『我膏立你做以色列的王,從掃羅手中救你,